反叛的大魔王 第1127节 (第5/5页)
他像是怕白秀秀看到自己的目眩神迷,连忙低下头,“说是要请明星陪练的话,得明天上午去他们公司详谈。” “你怎么脸红了?” 白秀秀觉察到了他的异样,侧身看向他,她的眼睛几乎跟面膜的孔洞差不多大,眼角微翘,就像是戴了张狐狸面具一样,单单是看那双眼睛,就能感受到极为丰沛的韵味,令人着迷。 成默按下狂乱的心跳,抬起头凝视着她,若无其事的说:“脸红了吗?”他的演技也臻至化境,完全没有一丝破绽,“可能是房间里有点热吧?” “你能感觉到热?” “当然,除非我刻意去调节感官。” “可空调没有开,我让管家点燃的是壁炉。”白秀秀说,“我喜欢那种自然的温度。” “是吗?”成默瞥了眼沙发侧面,在岩石垒成的壁炉里,几根橡树木柴正发出微小的火苗,浅淡的马祖龙烟熏味跟随着火焰在空气中缓缓弥散,“也许我没有脸红,不过是倒映了炉火。又或者说……”他笑了一下说,“是你希望我脸红。” 白秀秀抬起那白到发光的纤细手臂,侧着身子托着下巴,展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意蕴,“那你为什么感觉到热?” “当然也是因为炉火。”成默回答道。 “炉火?”白秀秀坐了起来,她取下了面膜,直视他,先是促狭的笑着,笑着笑着,笑意就如涟漪在湖面散去,她轻声感慨,“你长大了,不仅学会了面不改色的说谎,还学会了玩爱情游戏。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成默觉得自己几乎忘记了自己以前是什么样子的,他脱口而出的问:“哪个以前?” 白秀秀抬起右手,将波浪般的秀发挂在耳后,随后撩起右腿并在左腿上,斜着身子靠在沙发靠背,右手撑着那颗艺术品般的头颅,姿态写意的凝视着成默,“哪个以前啊?当然是你还没有长大,会在喝醉以后大喊大叫的以前。还不懂掩饰,会在生气以后冷着脸跑掉的以前。还没经历过爱情,会接受了女性一点点好就拼命付出的以前。还是个不那么乖的孩子,会口出狂言大声喊白秀秀你就等着被我……”她停顿了一下,刚刚敷过面膜水润到吹弹可破的肌肤,也染上了几丝热烈的火光,“那个……什么什么的以前。” 终究白秀秀还是没说出那个“艹”字,但这并不妨碍死去的回忆突然攻击他,这是他人生中的名场面之一。和其他名场面不一样,这一幕,极其羞耻,每一次成默回想起来,都会脚趾紧紧抠住地面,恨不得抠出个三室一厅。 这一次他是真的脸红了,以至于不敢继续与白秀秀对视,他低下头,又想起了那么多的过去,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在灯光昏暗的音颜酒吧,她穿的那双红底高跟鞋,他记忆深刻到时常看到高跟鞋,脑海里就会出现那支高跟鞋在半空摇晃时的画面,红艳的鞋底、尖利的鞋跟与圆润光洁如玉的脚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还想起了在长安,她带着他逛街、购物、吃各种小吃,她就那样安之若素的坐在满是油污的木桌对面,扬着纤纤玉手,一点一点将馍掰碎,投喂到他的汤碗里,慈爱到就像他真是她的孩子。还有他们去秦始皇陵,他滔滔不绝的讲述着自己的见解,她耐心的倾听,恰到好处的回应,让他得到了一种被肯定的满足,现在想起来,她未必是不知道那些历史,说不定是故意装作不知道……他还想起了很多很多,和她一起喝酒、看烟花,她教他穿衣、做造型,如何哄女孩子开心,那些一点一滴的往事现在回想起来,竟遥远的不像话,一点也不真实,似乎只是在梦里发生过一样。 成默心中生出了感慨无限,假如说李济廷改变了他的人生,那么白秀秀才是那个带领他向前方的人,他缄默了几秒说:“现在的我,不就是你和李济廷所希望的样子吗?” 白秀秀也沉默了一会,用家长似的婉转的口吻说:“大概家长就是这样,既盼望着孩子独立自强出类拔萃,又不断怀念自己被依赖的时光。”她又笑了笑,“不过,我不会对白既澍有这么高的要求,只要他能健健康康长大,即使将来平平庸庸,我也很满足了。” “白既澍?”成默轻声念道,“时雨既澍,百谷既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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