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王_第一百八十五章 猎人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八十五章 猎人 (第1/3页)

    第一百八十五章猎人

    问题是蝶千索的卡拉比是个特例,因为雷帝在御前比赛的时候说了,这块地的所有权利都归新领主所有,不得不说炽释天百密一疏,光顾着给蝶千索一块不毛之地,却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破绽。

    不过也不能怪雷帝,谁会想到蝶千索竟然能在这种破地方生存,但就算这样,还有个巨大的问题,那就是冥土的降三世明王是和婆罗最敌对的明王之一,女明王的狠辣更胜其他明王!

    想让降三世杜拉茵罗通商,绝对不容易。

    这也是两大商会唯一的要求,如果有什么需要两大商会都会鼎力支持。

    守护神族那边各方面的经营权都是守护神族的,其他族别想沾边,而天族那边,名义上是公共的,但百分之五十的经营权都在天族手中,其他的也都是天族的关系户,想要分一杯羹的代价太大了。

    所以两大商会才会来这块不毛之地赌博。

    整个条约的生效,就从蝶月堡拿到降三世明王的通商法令为准。

    两大商会也不会傻到,事情还没达成就把无数的梵币砸进去,要链接官方的公路直接修到卡拉比,还要延展到冥土,这可是相当一笔收入,给卡拉比地区带来的也是无限商机。

    但这一切都取决于,降三世是否能开放!

    阿奴农和桑尼都是老道的商人,主要计划完成,其他的都好说,出手绝不吝啬,接触蝶月堡这段时间,他们一直不透这个年轻的领主,总感觉他背后一股迷雾般的势力在支持,而领主本人似乎对什么事儿都不在乎。

    两人也都是老狐狸,晶糖和幻蜜的事儿才刚刚在乾闼婆王族嫡系中使用,阿奴农和桑尼竟然就知道了,得出婆罗大陆顶级商会的实力当真不同凡响,两个老家伙竟然都弄到了一瓶晶糖。

    五千梵币高价收购的,两人只是尝了一下就被征服了,他们虽然不是贵族,但却属于巨富一族,也可以被成为贵族口中的暴发户,但他们有钱。

    这种晶糖的价值自然瞒不过这两人,现在贵族和富豪间流行的那种甜味剂,是用一种叫做甜菜的植物榨汁晒干加一定的秘密工艺制作出来的,及其稀有,而且这种技术掌握在守护神族手中,也就是说完全是被守护神族垄断,而卡拉比竟然制造出了远胜守护神族的糖。

    这其中的商机可想而知。

    两个老家伙非常的后悔,在和蝶千索的谈判中,几乎把所有的地盘都打了出去,到这富含无限商机的东西,心痒痒的要命。

    关键是,这个晶糖根本不需要冥土的通道,光是在婆罗内部销售,那利润绝对超过黄金!

    而听说,还存在着一种效果远远超过晶糖的幻蜜,那种东西不但甜味十足,还能给享用者一种愉悦,乾闼婆王似乎还没赏赐给谁。

    本来谈完生意的阿奴农和桑尼也要离开了,毕竟两人都不是闲人,可为了这晶糖的事儿不得不耽搁了,商机啊,谁都不肯放过,尤其是桑尼,他的沃玛尔本身就是针对奢侈品的,这超绝品质的晶糖,加上独一无二的幻蜜,简直就是极致奢侈品,那些王公贵族,尤其是公主,贵妇们根本抵挡不住甜蜜的诱惑。

    说是要成为城主,但以达达霍的性格对于管理暗因城没有任何兴趣,他来这里就是为了蝶千索。

    作为一个猎人,至少达达霍自己这么认为,他很有耐心的在观察,培养自己狩猎前的兴趣,虽然还没和蝶千索正面接触,但这段时间每天都能从蝶月堡传来新的情报,达达霍对蝶千索的兴趣越来越浓了。

    如果换个立场,让他去开发卡拉比地区,他会直接甩屁股走人,可是现在蝶月堡不但扎根,目前活的还很滋润。

    达达霍虽然没能弄到晶糖和幻蜜,但这种新型奢侈品的影响情况已经获得,甚至包括两大商会拜访蝶千索。

    从表面上,卡拉比的前景非常好,只是达达霍不是傻子,相反他很清楚这些大商家的目的,而这个决定权正掌握在他手中。

    其实这也等于掐住了蝶月堡的命脉,达达霍很喜欢这种感觉,卡拉比想要发展,至少他想要引起婆罗内部商人的兴趣,只有开放与冥土的贸易,而这个权利却在降三世明王手中,以母后对婆罗人的反感,能说服她的人只有自己。

    达达霍很想知道,蝶千索有什么办法能让他答应,而他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只要冥土不开放商贸,卡拉比地区就是个死地,蝶月堡还是自己的。

    那个惊鸿一瞥的身影让达达霍现在还时不时的回忆。

    “启禀殿下,军荼利小明王乌达拉、无能胜小明王不威联袂来访。”达达霍还在回忆,却忽然接到这样的消息。

    乌达拉,不威?

    小明王里面,这两个家伙一贯狼狈为奸,恐怕是来者不善!

    但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迎接的,只是达达霍还真猜不透这俩货想干什么。

    还没等达达霍出去迎接,乌达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