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慑寰宇,不用黑科技_第26章 文兴武废和文流武滞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6章 文兴武废和文流武滞 (第1/2页)

    阎应元刚才说出那番话,其实心中也是颇为忐忑。

    他怎么会不知道自己这个议论,惊世骇俗的程度。

    这等于是彻底颠覆现在大明的权力体制,彻底抄了文官的老家。

    如果宣扬出去,他甚至可能成为天下文人的仇敌,死无葬身之地都有可能。

    他也不知道皇上听了自己的话,会有什么反应。

    如果认为自己说的是奇谈怪论,那不仅彻底断送前途,而且性命也未必能保全。

    但现在看皇上双目发光的神情,还有称呼自己为阎爱卿,分明不但是理解了自己的话,而且还非常欣赏。

    在这一瞬间,阎应元只觉得一股汹涌澎湃的热流冲上心头,回荡振刷。

    自己终于遇上了知己。

    而且这个知己还是当今皇上。

    阎应元感觉自己的眼眶都有些湿润,眼泪似乎都要掉下来了。

    阎应元连忙克制住自己汹涌的感情,平复了一下情绪,才沉声道:

    “世人纷纷埋怨,当今无名将,更无军事天才,以至连占据弹丸之地的建虏都不如。其实以我大明承平两百多年,人口繁庶,人才济济,岂真无大才?”

    “只是我朝取士,第一等出身便是文人科举。”

    “只有进士出身才能做最大的官,才能到地方上主政。”

    “一成进士,便万众敬慕钦仰。”

    “所以第一等聪明练达之人,便都是去考文举了。”

    高文彩插嘴道:

    “这么说,从军当武官的,虽然不是第一等聪明,但也有第二等聪明?”

    阎应元摇摇头。

    “第二等聪明人,也不会去从军。第二等聪明就算考不中进士,也有希望考中举人。考不中举人,还可以考中秀才。中了秀才当了廪膳生员,生活有保障,在地方上也很体面,地方官对秀才也要礼敬三分。还可以做私塾先生,束修也不菲。”

    “阎爱卿说得有理。”朱由简呵呵笑道,“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我朝第二等,第三等聪明,甚至第四等聪明的大多去考科举了。那能去应武举的,岂不是大部分都属于第五第六等了?”

    “圣上明断。其实不止是考科举。那第二等,第三等聪明的,也有大量去经商,去做工匠。”

    “我朝商人税负极低,做了商人成了巨富,再与名流贤达交往,又没有许多束缚,尊贵舒服程度比高官勋贵有过之而无不及。”

    “况且如今走海获利巨大,那一二等聪明的,又肯冒险的,便是去做海商,甚至做海盗,都比应武举要强得多。”

    “从军,官职最高也不过当总兵,而做了总兵在文官面前,依旧要屈声下气,巴结迎合。有几个豪杰,肯忍受这等耻辱?”

    “即便有一两个才能卓越者,因为志趣,研习武事,从戎效力。朝中掌握实权的文官,却又大多对军事似懂非懂。百般掣肘之下,就是有一二才能卓越的武将,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朱由简听到这里,深有同感的点头。

    事实上,熊廷弼、毛文龙就是如此。他们自己的军事才能算得上卓越,可挡不住朝廷里一大帮猪队友捣乱掣肘啊。

    “如此状况,岂不是文兴武废?”阎应元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了下来。

    “那文流武滞又怎么说?”朱由简问。

    阎应元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

    “我大明文官皆是流官,无世袭之说,全凭科举考试。”

    “以文论文,选拔出来的人在文史典籍的学问上,虽有滥竽充数者,有真才实学的也数不胜数。

    “只是武官和卫所士兵却是世袭,年深日久,就成了空耗钱粮的弊病。

    “世袭日久,不但武官子弟耽于富贵,纨绔无用。”

    “而且国初这屯田养卫所兵。这屯田所出,原本也都是国家钱粮。”

    “如今卫所废弛,卫所兵大多和农夫无异。这屯田也大多化为私田。等于国家近千万军饷都被民间侵吞,化为乌有。”

    “为今之计,要振作武备,必须彻底废除武职世袭,卫所兵制,彻底实行定期兵役制。”

    “如此,天下豪杰皆可为兵为将。退役之后,又可回输地方,助力地方武备。”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如此死水化为活水,天下事方可有为。”

    “不过若要实施彻底,需对天下户口人数做一彻底清查。”

    阎应元一口气说了许多,说到兴奋处,挥手比划。

    显然他心中积蓄了许多意见,到如今才第一次有人如此认真听他讲述。

    朱由简连连点头,补充道:

    “对,依照爱卿刚才说的以武举代科举。武举选拔出来者,再于边军中实际历练,才有为官资格。

    “这一来,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