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 我在哥谭开万事屋_第54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54章 (第1/2页)

    提姆带好面具,随便抓了一件和杰森差不多的半夹克外套,跳上了一架蝙蝠翼——一切似乎在往另一个方向滑落,但扑朔迷离的部分仍然像一阵雾气……至少他可以确定的是,不光是和法庭有渊源的夜翼,包括埃尔顿,还有他那个神秘的顾问——兰钦先生,都要遭殃了。

    他来不及想太多,轰鸣声已经淹没了一切。

    ……

    任何一个对博弈论都有基本认识的人大概都听过这样一个经典的模型,即囚徒困境。两个犯罪共谋在入狱且无法与对方沟通的情况下,若两人皆闭口不谈,那刑期为一年,一人揭发,一人沉默,揭发者能被释放,沉默者获刑,两人互相揭发举证,那么各自获得八年的刑期。由于无法沟通,谁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已经招了——由于无法信任,所以大部分在这个环境下更倾向于互相揭发。

    当然,就像著名的电车难题一样,总有人喜欢预设一些条件来推断出不同的选择。比如,犯人们有着绝对的信任,又比如,可以引入一个第三人,比如买通一个警察来为他们暗中传递信息,来确认彼此有无背叛行为。迪克格雷森第一次听布鲁斯韦恩的博弈论课程时是在十三岁,还背负着神奇小子名号的少年叽叽喳喳,做了一大堆预设条件——而布鲁斯,则微笑着听他讲完,这时候阿福会端上两杯香醇的红茶,接着他才开始慢慢和少年的他一起分析……那是一段很好的日子,在他失去父母,差点被拐去猫头鹰法庭当利爪之前,有人捧住了他摇摇欲坠的心。

    因此,罗宾,夜翼,迪克·格雷森,右脚点着跳板,本该坠入万丈深渊的灰色之子,在振翅之时就已暗下决心,他绝不辜负——尽管世事难料,人生无常,尽管……经历了那么多,那个人也不再年轻了。

    “往警局里安插眼线?真的?我还以为这就是我十三岁时为了证明自己能破解一个难题而强词夺理出来的设定。”他一个飞踢,把丧尸般的利爪踹开。

    戴维·巴德的发难始于他们接到短信后的十分钟内。

    红罗宾给他发了一则消息,大意是虽然有了名字,但这些人大概率已经通过某种方式改名换姓了,但通过一些在家中不是秘密的非常规手段后,他希望迪克能到以下定位的地方去打探一下,看看能不能顺藤摸瓜。

    杰森有没有真的把提姆当检索器我们不得而知,但提姆给出的依据是以犯罪地点未范围,加上通过年代和尸检报告上的痕迹以及布莱雷利提供的、可能是目击证人的那篇帖子里的细节,他们——布莱雷利和提姆,确实从里头找出了一些……聊胜于无的线索。

    就在他把这些细节讲给戴维·巴德听后,穿着警服的年轻人露出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