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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天拍拍她的头,“不急,等我们去公司把伙食费给你要来的,也不能让你贴钱啊不是。” 此时阳光透过窗帘缝的一缕正好照在他脸上,打亮了一张英挺的,充满蓬勃力量的好看的脸。两个人就这样互相望着,像是交换了某种暗号一样,同时笑了起来。 第3章 合租日记 一切就这样开始了吗?梁夏把一只洋葱切开时想。 然后她把洋葱倒入锅中,在一片呛人的辛香中点点头,就这样开始了。 她来到上海的求学生涯,还有和三个男生的合租生涯。 他们很快就像认识了对方一辈子那样,将老底和盘托出。他们知道了梁夏还有一个患心脏病的姐姐,高三那年家里因为给姐姐做手术而入不敷出,因此梁夏没有去上大学,而是在一家饭店做帮厨,她的一手好菜就是在那里练成的。 两年之后,姐姐的身体已经康复,找到了新工作,梁夏自己也有了一些积蓄,她不想一辈子做厨师,她喜欢跳舞,也有一些舞蹈基础,想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父母带着对女儿的愧疚准许了她的决定,她选好了学校,用自己的薪水交了一年学费,只身一人来到上海。来上海的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她把一场冒险送给了自己的19岁。 她也知道了秦天天三人做练习生的缘由。叶知秋和他们公司的老板“陆姐”——陆如苏是死党,她想成立一个偶像男团,他就成了男团第一个预备成员,无条件服从,尽管他说:“她是个疯子。” 方也和秦天天都是被陆姐从街上忽悠来的。方也被朋友坑去一场商演,大雨中连唱带跳,怀着报复社会的心理怎么难听怎么嚎,却在演出结束后被陆姐塞了一张名片,“你想做明星吗?”那个嘴唇涂得鲜红的女生笑着说。 而秦天天则仗着190的身高为很多不知名的服装品牌做模特,也是在一场秀结束后,陆姐就像凭空冒出来一样给他递了名片,“你想做明星吗?”还是那句话。 他们答应的理由充满默契也充满自恋,“我觉得她很有眼光。”方也歪着嘴笑,秦天天诚恳地点头。 她也知道了他们的外号。方也叫“猴子”。倒不是因为长相,他其实长得挺好看,眼睛亮亮的,脸很小,皮肤比女孩子还好,说起话来脆生生的,像棵长在三月里的树(刚满18岁,却处心积虑地让梁夏叫他“哥”)。只是太闹腾,闹腾得让人心慌,恨不能抓住攥在手里好好揉捏一番。叶知秋从不叫他的外号,也不叫他的名字,他只说“诶”。他说“诶你在那别动”,方也就生无可恋地站在那儿,等叶知秋拿家法(鸡毛掸子)来揍他,那场景真是喜闻乐见。 叶知秋人很正经,外号也很正经,就叫“秋哥”,却因为太正经而有点不正经起来(秦天天如是说,梁夏深表赞同)。她总觉得叶知秋是那种可以一脸认真搞笑的人。方也不怕死地告诉她其实秋哥还有另一个外号,“小秋秋”(梁夏当场把水喷出来)。这个外号只有陆姐一个人能叫,毫不避讳明目张胆地叫。 “疯子。”叶知秋在这时就会咬牙切齿。 秦天天的外号最搞笑——“甜甜”。其实抛开这个外号,一个一米九的汉子叫“天天”本身就有种诡异的萌感。名字是秦天天爷爷取的,对孙子寄予厚望,希望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天天二字由此得来。 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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