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鹃也客气。赖大的女儿拉着紫鹃说话的时候,探春说了句:“你们关系很好啊?” 赖大家的就笑着解释:“紫鹃本是我们二小子的媳妇。可惜我们二小子没福,早早就死了。” “原来这样啊,倒没听紫鹃说过。”探春姑娘,你这话什么意思? 黛玉本来正和惜春说话,这时候回过头来:“三妹妹糊涂了,这话还能紫鹃自己说啊?” 探春也不知道是怎么个想法,只说:“是我失口了,我只想,紫鹃跟着林姐姐……没想到还定过亲。”跟着姑娘的大丫鬟都是要跟着去姑娘婆家的,甚至是姑爷姨太太的候选人。要是紫鹃在贾府正经定过婚,自然不适合做林黛玉的大丫鬟了。 赖大家的还是笑容不变:“订婚那是紫鹃还进府之前的事了,我们二小子死的早,所以府里多数人都不知道有过这么回事的。”替紫鹃说明白了,也给了探春台阶下。 “府里多数人都不知道有过这么回事的”这绝对是睁眼说瞎话的,贾府这地方有点事没点事都能传的人尽皆知,大总管的儿子的婚事能多数人不知道,不过为了给探春下台。 探春笑了一下,扫了紫鹃头上身上一眼:“难怪呢。” 黛玉冷笑一下,才想开口,正好凤姐进来。但凡凤姐出场,当然大家的注意力就转移到凤姐引导的话题上了。王熙凤自然不知道她们之前说什么,倒是知道紫鹃和赖家的关系的,赖家小子早夭了,自然不会提起相关的事。 这样林黛玉就没有再说什么。紫鹃还是很感动的,姑娘还是护着我的。做领导公私分明固然重要,但是在自己下属无辜受害的时候,要能维护下属,这点黛玉素来做的不错。 之后探春和赖大家的女儿谈起经济账来了,听说赖大家园子的出产能换的银子数,探春不淡定了。 贾府果然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贾老太太赏下人的手笔多么豪爽啊,就是王夫人也是把面子放在里子前面的主儿,可是探春同学,听说几百两银子就这么不淡定了。 ———————————————————————————————————————— 正考虑以后是不是也应该定时发文。 ☆、52、莫名其妙的敌人 好吧,探春小姐是个穷人。虽然吃穿有规定好的份例,但是除了吃穿笔墨这些供应的,有什麽用处全靠那二两银子的月钱。又没人贴补她,倒是赵姨娘总想让她贴补自己——这个绝对是百日做梦,她生这闺女的时候,没冲犯到什么吧——总之探春小姐从小就养成了精打细算的良好习惯。 看看人家,看看自己姑娘,紫鹃发现对黛玉的教育还是任重而道远。 探春把自己家的大观园合算一下出产,怎么也得几百两银子,这是多少个月的月钱呢? 原著上没有这一段,当然连给了探春以后在大观园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赖大女儿的话原著上都没有,还是后头探春自己说出来的。所以没有探春问紫鹃的话的情节也说得过去。 重要的是,书是围绕主人公发挥的,丫鬟们的事,除非和主人有关系,否则一点描写没有,标准的歧视。 中间宝玉跑出去了,一会儿才回来,黛玉注意到了,不过在宝玉回来的时候,冲他笑了笑,好像表达的意思是:我可什么都知道。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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