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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再吃吧!谢谢小乙哥,这糖真好吃。” 小桃不过十三四,在李想那个时代,这个年纪的姑娘大多都还是在家里被娇生惯养呢,可她却连块糖都舍不得一口吃完。宋朝女孩子十六岁就可以嫁人了,不过显然小桃嫁不了这么早,她做女使的契约是整整十年,这才是第三年。她虽然看着叽叽喳喳的,可其实过得非常辛苦,钱都给她弟弟念书用了,等她出嫁哪里还有嫁妆?她也曾在她认为李想听不懂的时候跟李想抱怨过父母偏心太过,可抱怨完了,却又说自己攒了五十文,可以给弟弟买两支差不多的好笔了。 李想拿了那堆碎布试图做双手套,自从一个人到外地上大学以后,他偶尔也会给自己补个袜子订个扣子什么的,毕竟家里不宽裕,能省就得省。不过显然做一幅手套的技术含量比补袜子高太多了,更别说他还试图在手掌的那面多缝两层来提高它的耐用度。他堆了一堆的碎布引起了过来送哺食的小桃的注意,细细的询问了他究竟要做什么之后,小桃把那一堆的碎布拿到了院子里,搬了小凳子晒着半下午的柔和的阳光缝了起来。天色开始变暗的时候,一双十分趁手的五指手套已经缝好了。 “今天赶得急了,针脚不细致,实在是怕耽误了小乙哥明日用,先凑活着用,奴明日再给小乙哥仔细缝缝。” 李想又去干了几天活儿,他的动作逐渐麻利了起来,第二天赚了十八文——虽然带了手套,但是前一天磨伤的地方确实很疼,搬东西很吃力,不过第三天就变成了二十文,第四天二十一文,等到他搬了半个月的时候的时候,已经每天都能拿到三十文上下了。 三十文,以当地的消费水平,倒也够一天的吃喝,但也只是能吃饱,吃好是不要想了。可是生活哪里是光吃饱就行的?不过李想目前还没有想到别的能干什么,他也需要用工作来填补内心的焦虑与不安,于是也就这么一天天的干下来了。 这天下午,李想拿了新赚的三十一文钱,慢慢的走回了住处,才到门口便看到门口停了几辆马车,家里人来人往的正帮忙卸车,小桃也在其中,小桃一撇便看到李想,笑嘻嘻的走过来对他说“阿郎跟娘子回来了,小乙哥先去房里歇着吧,奴忙完了便给你送饭。” 作者有话要说:注1:宋朝人对比较亲近或者熟悉的人,直接用排行称呼,譬如武二,武二郎;张三,张三郎。对排行老大的人,则可能使用谐音:比如燕青排行老大——燕小一——燕小乙,所以大家可以叫他燕小乙哥。当然,水浒是明朝人写的,不过关于小乙这个称呼,却是非常符合宋朝人的习惯。小乙哥是个很常见的称呼,比如你叫邻居家大儿子孟小乙哥,再熟悉一点直接叫小乙,小乙哥都是可以的。注2:这里小桃自称“奴”并不是属于下人的自称,宋朝女孩子大多自称奴或者儿。实际上宋朝的称呼是相当平等的,夫妻双方都叫对方良人,而主仆的称呼的差异在一般情况下也不那么明显。PS:这一章李想的每天劳动所得,我做了微小的调整,为了更贴近当时的情况。必须要注意的是:李想赚钱的工程,是属于当地政府对外来流动人口的一种临时性的救济工程,而不是正式的政府工程招募,所以才会有这么低廉的价格。没错,我用了“低廉”这个词儿,宋朝政府对于政府工程的雇工是非常大方的,远远高于私人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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