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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敢对天起誓,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我,我也发誓这辈子和你分道扬镳!” 他这才点点头,如释重负一般转过身来:“好。” “有种就拿我的前途起誓,”我狠狠睨着他,不容分说,“要是说了半句假话,就让我这辈子再也练不了击剑。” 凌霄举起的手果不其然放下了,天空中的厚云飘过,阳光射下来,刺眼得很,像他隐忍的眼神: “乔麦,我喜欢你又怎样?我痛恨这种喜欢,如果我曾经对你有过那种好感,那么这也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 “所以是喜欢对吧?那就够了。”他这么说了,我反而轻松了,走上前看着他,“剩下的我来。后悔不后悔现在说了不算。” ☆、第 48 章 周末这天下雨了,我去了旧馆,姨太太每周都来学剑,风雨无阻,好像真的彻底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外面下着雨,也挡不住他每天活得阳光向上,我真心替他高兴,也努力说服自己,也许会有那么一天,凌霄也能从心结中走出来。 给姨太太当陪练的时候我问他:“你真的喜欢上击剑了啊?” “是啊!”姨太太抹了把汗,他现在已经练就了一套独门“九阴白骨剑”,“运动好啊,运动使人快乐,我这其实也是在为下一场恋爱做准备呢~” 我想起凌霄说他在酒吧里目睹太多悲欢离合,像他这样的过客,大概觉得眼前的这些喜怒哀乐都像在演戏吧,无论这一刻有多喜欢多执着,分手后戏便散场。演员们卸了妆后,还会留恋自己扮演过的角色吗? 有时候我觉得这是件好事,人类善忘是为了保护自己,我也不希望姨太太这样的人在一个人身上吊死。可是凌霄怎么办?他就是个认死理的人,要用一生去扮演一个角色的人。万一喜欢上一个不值得的人,他也会将这个剧本演到底,困在角色里一辈子。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永远不要爱上任何人。 没毛病。 姨太太喝着水,沉吟半晌:“……乔麦,那天其实我不是我把你送回宿舍的。” 我扭头吃惊地看着他。 “你一米八几的个头,我怎么扛得动你嘛,我看你喝得都要开始唱征服了,就打电话给凌霄了……” “你怎么有他电话的?” “我用你手机打的。” 我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所以那天我看见的杯子上的人影并不是幻觉,凌霄真的来过?! “他让我别和你说,”姨太太说,“不过我和你才是一伙的嘛。你还记得你发酒疯时说过什么吗?” “等等,我发过酒疯?” 姨太太白眼我:“你是不是还以为自己喝醉了酒像拍MV一样唯美啊?反正凌霄全听见了。” 我都吓方了:“我都说什么了?难道我说了要上他这种话?” “比这严重一百倍呢。”姨太太笑着说。 我生无可恋地捂着脸,莫非我把体^位都给说了? “麦子,虽然这么说有点不厚道,但是凌霄这人比我想象中还心软,我给他打电话时他还在兼职,马上就赶过来了。我觉得吧,你要是真想拿下他,可以利用他心软这一点。” “好像很卑鄙啊……” 贺鸣的事我没跟姨太太细说,只说了个大概,大约就是经历使然才让凌霄变得这样油盐不进,所以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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