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妻,非一朝一夕_分卷阅读50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50 (第1/2页)

    ,还是因心有不甘而赌气,我也不曾知会我的身份,只说我的名讳中有个“梧”字。他似有瞬间的惊愕,很快便又恢复。

    那天应是聊了许久,他的视线不时地转到我脸上,那时以为他色心又起,心中有些恶意地觉着这块踏脚石选的着实是好,后来才知晓,那时他总打量我,是因觉得熟悉。

    许是那时的我对他有些许偏见罢,已将他认定了是个心思不定的纨绔,不会对任何人许上真心。

    其实,至今我仍不知,我与他在人间的那两年,他到底是否知晓我是谁。只是,无论答案为何,之后的一切也不会有所改变了。

    ☆、第34章 曾经(五)

    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无论如何都回不去了,这一世过完之后,一切便该终结。

    尘归尘,土归土,才是最好的结局。

    当初刻意接近他,颇费了些心思,情场上若即若离、欲擒故纵的那些把戏几乎全用了个遍,即便用的十分拙劣,到底还是成了。相约游了一回庙会后,不知是否被遍地灯火晃了神,两人终究又滚到了同一张床榻上。

    我对他仍有旧情,这一点我否定不了,否则我绝不会再与他欢好。尽管我总说要将过去的那段日子抛下,身上却还带着小梧的影子。

    成年后的我已与他一般高,看他时却总习惯地仰头,如此几回,若说我已真正脱胎换骨,我自个儿便第一个不信。哪怕时至今日,我仍深爱着他,涅槃重生都改变不了的事,区区时间怎能改变?

    我曾与他在人间待过的那两年,是我一生中最无忧的日子。

    那时人间当真保守的紧,凡人对断袖一事避如蛇蝎,那些做不寻常生意的,便是如今隔壁常青馆的那种生意,皆要在私底下做,半点见不得光。如此一比,那时的天界已是十分开明了。

    初初在一起不久,我们住在了平遥城,因着他喜欢那里。总觉着老天爱与我开玩笑,已经经历过的总要我再走一遍,只是同一个人用了不同的身份罢了。

    初见时,他便与我互通姓名,只平遥二字便已道明了身份,除了太子,天界的神仙自是不会再有第二个平遥。而众人皆知,太子平遥是订了亲的。我本不想再在此事上纠缠,那女子却偏偏自个儿杵到了我眼前。

    彼时是平遥城正月十五的元宵灯会,我与平遥到那座城池时已是人间正月十一,未能赶上过年的热闹。

    平遥想要长住,我俩便寻了个较为清净的住处,买下了一座小宅子。本就在正月里,又下着小雪,天黑的格外早,也是格外的冷。我吃了平遥做的饭菜,喝掉了整壶的茶水,正要添第二壶,他勤快地来接我手中的茶壶,道:“我来便好,你坐着。”

    我抬眼看着他,手上却也不松,他有些讪讪,又有些委屈,“我不过才做了几回饭菜,咸了也属常事,日后总会好的。”

    我松了手,他去外间的炉上倒了水来,殷勤的给我添好,推到手边,“小心些,还烫着。”

    我端起茶杯,握在手中暖手,房里燃起了火炉,暖得很。平遥采买家用皆要最好的,炭火燃起来几乎不见烟尘。手中的茶水凉了些,我喝完便要去睡,屋里太暖和,叫人犯困。

    方走了两步,平遥便在身后唤我,“阿梧,今日是凡间的元宵节,花灯会十分热闹,我们不妨去看看?”

    “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