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男人有个屌用(过渡剧情:偶遇蝙蝠侠和罗宾,离开哥谭,与迪克初见) (第3/3页)
到了,你去忙你的。 他站着没动,我经过的时候跟上了我,原本的十米距离变成了两米,或者更短。 97 我打了克里斯留下的那个电话,他说这人对有兴趣,而且比较可靠,现在来看基本是我卖画的唯一选择。此人得知我要把画卖掉,非常高兴,但他不愿意来哥谭,想在纽约或者华盛顿交易。我们掰扯了半天,他终于同意折中办法,和我约在离哥谭不远的布鲁德海文。 而那里也正好是我有意迁居的城市之一。 我来哥谭时置办的家当大多是二手,都陆陆续续卖了,杰森那一箱子东西被我捐到了慈善商店。打包过程痛苦又漫长,折腾了将近一周,家里肉眼可见地变空,沙发桌椅床都卖掉了,只有卧室留了一张破床垫。 以我没去过多少地方的经验来说,哥谭是一个奇怪而迷人的城市,来的时候战战兢兢,在这里生活的时候不见得有多开心,要走的时候却有点莫名不舍。 这里的人也一样。 布鲁斯和提姆肯定知道辞职的事,但都没有联系我,杰森知不知情不好说,我们已经两个月没见过面了。唯一一个来找我的是红罗宾,他对我空得如同被洗劫过的房间视而不见,而是非常突兀地问我,为什么没有带走那盆黄色月季花。 不为什么呀,我站在阳台上,漫不经心拨拉外卖纸盒里剩下的胡萝卜丝,本来就不是我的花,月月都开花的,我摘两朵怎么了?难不成还要负什么责任? 红罗宾似乎不太高兴,沉默地蹲在我的阳台护栏上。 我当初是说看到花就想到他,那我要是说看到月亮呢?还要把月亮摘下来抱走吗? 人就是这么贪心,自己可以来者不拒,非要别人情有独钟。 没什么事就走吧,我乏味地摆摆手,祝你和你的城市晚安。 98 卖了九千五百万美元,和买家先生的一番撕逼按下不表,总之结束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对方欠了自己钱。 他把包起来的画放上汽车,我追上去叫了他一声,他不耐烦地问我有什么事。 没事,你走吧。 当初和克里斯并没有一个正式的告别,醒来的时候只见到一张纸条,数周过后收到了邮寄来的画,之后就杳无音讯。 如今才像是一场告别,我站在酒吧门口目送汽车远去,载着最后一点我曾遇到他的证明。 你看上去很难过。 我转过头,看到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旁边的黑发帅哥。 我不难过,有什么好难过的。 兜里揣着没纳税的九千五百万还说难过,未免就有些矫情了。 我转身又进了酒吧,点了一杯龙舌兰,帅哥跟着坐在我旁边。 喝什么?我请客。 帅哥笑了笑:怎么能让女士请客呢? 99 帅哥名叫里奇(Richie),非常热情健谈,得知我第一次来布鲁德海文,还主动提出可以带我到处转转。但他最感兴趣的话题还是那幅画。 那是别人留给你的吗? 我嗯了一声。 那人是你的 不是什么人,就只是 我本来想说一个认识的人,但话到了嘴边又想到,我其实并不算是真的认识克里斯。 就是一个人(someone)。 可能是我的情绪显得过于低落,里奇犹豫地问:那他或者她现在 我不知道。 我愿意相信他会好好的,但他干的毕竟是那种游走于生死边缘的活,受伤家常便饭,死亡也并非不可能。 而这一切自始至终都与我无关。 -------- P.S. 大蓝鸟的正式名字是Richard John Grayson,Richie和Dick都是Richard的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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