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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以将残魂重新储存回去。 海芷兰只有选择第三种。 胖奶奶:“靠自己是最佳选择,也最靠得住。” 因此,海芷兰就被关小黑屋了, 她与微生白已经共情, 吸纳残魂只是时间问题。由于这毕竟是她吸收的第一个残魂,从业务上来说不算很熟练, 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 和高度集中的注意力。 闭关好些天,身上都要长毛了。 外婆果园里的李子树结果了。 外公年轻的时候学过木匠活,他就在葡萄藤下坐着,手里忙活着要给苗圃做一个招牌。早先就洗好了一大碗的李子, 让外孙和外孙女坐在他身边吃着李子玩。 “刚刚移植的果树一般来说都得要等一两年才能结果,也是你们啦!运气好,有口福。当心着吃,先分成两半,这果树没有打药的,怕有虫。” 外公的字写得不错,据说是年轻的时候跟外婆学的,学得还青出于蓝胜于蓝。除却写字之外,他因兴趣爱好广泛,还是个全能型选手。外公会吹笛子、拉二胡、吹口琴,还有个好嗓门。据说年轻的时候还差点进入歌舞团,就因为歌舞团要到处演出,没办法带上外婆,才作罢。 除却文艺上的爱好之外,他还爱种植花花草草,是个中能手,原先没有拆迁的时候,院子里种的那些海芷兰认不出品种的花草,还有人追到家里头来买。 外公身高一米七几,长相只能算是中等偏下,因有一把子力气又从不避着太阳,使得他看起来粗壮而黝黑,给人老实憨厚的印象。事实上,外公脑筋是很灵活的,不然哪可能给三个闺女一人挣下一套房。 海芷兰掰开一个李子,丢进嘴里,甜滋滋的。她吃了好些个都没有见到有虫的,暗自猜测这李子能结果多半是外婆为了哄外公开心呢!自然也就不会让它遭受虫害。 外公将招牌做好了。 海芷兰凑过去一看——‘孔吴苗圃’  ̄▽ ̄ 措防不及一碗狗粮。 外公笑眯眯的:“我跟你们外婆商量好了,这个月月末去通城走亲戚,你们俩去不去耍,那边挺好的。” 要让外公说,他当然不可能说出什么风景如画之类的形容词,不过能得他一句挺好的也是对此地的高度评价了。毕竟他并不是一个太爱出远门的人,没退休之前公司老板请他去全国知名的繁华旅游城市玩,还带他去赌城逛了一圈,回来之后外公连连摇头,只说‘这地方不成’! 通城溪花江旁边的小县城,是外婆出生的地方。 吴家到吴老先生这一代实属一脉单传,没有亲戚,到外婆这上面也就有个姐姐,若去通城,肯定是跟这位走亲戚了。据海芷兰所知,外婆的姐姐吴曼柔被收养之后日子过得一直不错,这对夫妻生不出孩子来,故而对于吴曼柔好比亲生的一样。因此,打心底里其实并不愿意养女和从前的家庭有过多的接触,怕‘养不熟’。 外婆正是看懂了这一点,为了姐姐好,平日里很少与之来往。当初姐姐嫁人的时候见过一面,说起来也是几十年未见了。而外婆这位姐姐因为年幼的时候就被送出去的缘故,跟多年不见的妹妹感情有限,又顾及到养父养母的心情,所以很少主动与妹妹联系。如今养父养母虽然已经过世,但习惯已经养成了,两家可以说是向来没有任何的来往。 这些,海芷兰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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