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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敢相信,一个半月以前,咱们刚刚穿到这本书里,因为这个世界的契约对象是反派的新婚妻子,你还差点拒绝这个任务呢,这就真香上了?” 陶然脸皮贼厚:“众所周知,人类的本质是真香怪。” 她伸出一对藕臂,勾住闻煜的脖颈,攀在他的身上,喜被滑落,青丝散乱,纠缠着玉|体,那是闻煜此生见过最美的春光。 她在他的唇上印下一吻,柔软的红唇慢慢向下,一寸一寸地亲吻着他青黑的胡茬,“相公,活着回来。” 闻煜的眸色又暗了几度,他一生走南闯北,见过胡天八月飞雪,见过江南春风十里,全都不及她。 天知道,他到底用了怎样的毅力,才把自己从她身上抽离。 “这是东岳国主为你画的画。” 陶然随手翻看了一下,是各种各样的她,大婚时凤冠霞帔,一身白衣率军攻破皇宫,被闻煜妆点的秀雅婉丽…… 她献宝似的捧起了另一幅画,就放在她的枕边,只是白纸上画了一个连规则都称不上的圆,“我更喜欢夫君画的这一幅。” 一个一看就是名家大作,另一个不过是稚童随笔涂鸦,但因为那是她爱的闻煜画的,是她家相公送她的明月,在她眼里就是全世界最美的那幅画。 闻煜的心难以抑制地荡漾。 他看着她的手指抚过那幅画,就像是她抚过了他的身体。 她怎么能让他这么爱呢? 明明已经爱她如命,却还能每一个下一秒,都比前一秒更加深爱她。 他怎么能不爱她呢? 她这样珍视他的每一分情意,哪怕那只是一个小傻子的童言童语。 闻煜拿起笔,在那幅画上题了一行字:“与君共明月。” 他的字笔锋极为锐利,隐隐有金戈铁马之势,只是寥寥五个字,却仿佛囊括了万里山河。 他的字当然极好,战王闻煜,在成为闻名天下的少年将军之前,早就因为神童之名,被无数大儒交口称赞。如果当年没有投身战场,想必他会是一位风流才子。 “等我平定战乱,为你画上千幅、万幅,每一幅都比他好,不用娘子这样睁着眼说瞎话。”闻煜莞尔一笑,披上战甲,大步离开。 陶然怀里抱着闻煜题字的画,重新躺回了床上,发出了一声喟叹:“啊~我老公画画一定超厉害!” 系统吐槽:“喂、喂,你还没看到他画的画呢。” “ball、ball你动动你的小脑子,闻煜的字这么好看,古代字画不分家,他画画的水平能差吗?而且他说的那么自信,好期待他的画作啊。我不行了,啊啊啊啊啊老夫的少女心啊,这是什么神仙老公?” “我才求求你实事求是好吧?就算你再怎么想夸闻煜,起码也等看到画以后再吹?” “我不管、我不管,我老公天下第一棒,不接受任何反驳!” “呵,恋爱中的女人。” 建光十二年,北靖和南宁联手,大败东岳,东岳举国降服。 战王不曾虐杀任何一个俘虏,百姓完全没有受到战败的影响,应该说还比从前过的更好了。 归入北靖之后,他们并没有因为是敌国战俘,就低人一等,反而享受到了新政的优渥,轻徭役、减赋税,久经战乱的他们,第一次过上了太平日子。 人们都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以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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