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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瑶已经连着两个月没有见到何殿英了。 他夜里睡不着觉,大白天的在沙发上打盹儿。朦朦胧胧的看见何殿英从外面走进来,一路蹦蹦跳跳的像只白兔子。他很高兴,一跃而起,然后就醒了。 坐在沙发上出了半天神,他抄起电话要了何公馆的号码。线路接通之后,那边接电话的仆人把话筒交给了何殿英。双方隔着遥远的距离,都不说话,通过一根电话线倾听对方的呼吸声音。 后来,还是余至瑶主动对着话筒吹了一口气。 那边哼哼的冷笑出声:“怎么着?想我了?” 余至瑶答道:“嗯。” 然后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余至瑶只是想听一听何殿英的声音,现在听到了,心里就挺欢喜。他猜得出何殿英的反应——先是一愣,随即扭头看看话筒,然后把话筒一摔,嘴里开骂:“他妈的神经病!” 有意思,他想,小薄荷就是有意思。 马维元穿着一身白色西装,步履匆匆的走进余公馆大门。他是从家步行过来的,余至瑶给了他一处房子,和余公馆在一条街上,十分之近,几乎就是邻居。余至瑶是他的贵人,让他从一名小杂役变成俱乐部的马经理。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做出报答,自己琢磨着,似乎只能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二爷啊。”在余至瑶面前,他从来不坐,总是垂手站着:“有件事儿。” 余至瑶坐在沙发上,正在懒洋洋的吸雪茄:“说。” “上个月,您花钱打发了的那个张小英,昨天下午找我来了。” 张小英便是马维元当初进贡过来的舞女,余至瑶破了她的身,睡过几夜之后失了兴趣,便拿两千块钱打发了她。满心狐疑的盯着马维元,余至瑶预感到要出事:“继续说!” 马维元弯下腰,陪着小心说道:“她……她怀上了。” 余至瑶眯起眼睛,仿佛不能置信:“什么?” 马维元听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所以没敢抬头:“今天上午,我让人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没错,是真怀上了。” 说到这里,他偷偷溜了余至瑶一眼:“二爷,我盘问了她半天,谅她也没胆子撒这种谎,应该真就是您的骨肉。所以二爷您看,您是明公正气的收了她呢?还是找处房子先养着她?” 把话说完,马维元脸上现出了笑模样,心里是替二爷喜悦。虽说张小英出身贫寒,做过舞女,但是身子清白,这个余至瑶最清楚,并且还读过几年书。这样的资格,做太太是不够,但是当姨太太绝没问题。二爷也是有点本事,几夜的工夫,还真打下种了。 然而,余至瑶却是惊惶的一挥手:“我不要!” 马维元没听明白:“不要?您是不要张小英,还是不要孩子?” 余至瑶心烦意乱的站起身来:“都不要!” 然后不等马维元多说,他迈步便走,竟是就此跑了。 马维元未能揣摩清楚“圣意”,随口就把这消息散布给了身边的人。一传十十传百,最后连杜芳卿都知道了。 “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不要?”他抱着胖墩墩的大雪团,跟在余至瑶身边嘀咕:“多子多福嘛。” 余至瑶扭头瞪着他:“你懂个屁!你给我滚回房里去!” 杜芳卿吓了一跳,满心的委屈,含着眼泪往楼上走。刚在自己的屋子里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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