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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忘的,虽然林森森抄写得手腕疼、手指疼,但还是有效果的,至少她的毛笔字练端正了。 话本子也有了。 不过因为是手抄版,虽然整本看着挺厚,但其实内容并不长,十万字左右。林森森每日闲暇之余,看个三四本不在话下。只是这故事多千篇一律,多是贵公子与落魄小姐或千金花前月下,或是贵千金与王孙贵族或落魄书生海誓山盟。若非没有电脑,林森森倒想自力更生,自己写自己看了。 在又看完一本话本后,林森森问:“宜双啊,这话本多少银子一本啊?” “大约五六文钱吧。” 林森森脑筋转了转,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等于两千块钱,那么五六文钱就等于十块钱左右。若是有百余人买,就是一千,若是有千余人买就是一万,那不是赚疯了。 又问:“这些话本看的人多么?” 宜双想想道:“奴婢不知道,不过奴婢几个都挺爱看的。只是奴婢几个买不同的话本,看完了还能交换了看看旁人的。” 假设每户有一个丫鬟买来互相传阅,天子脚下的官员便有百名以上,加上商贾之家,卖出一千本似乎很轻松啊。 每天写三千多字,一个月便有十万字了,一年便能写十二本。姑且算十本吧,那便能赚十万块,也是不少了。 林森森幻想着美好的未来,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林森森扔掉了每日看话本的习惯,一边抄写黎飔布置的作业,一边开始构思。 想来自己穿来的这篇是有问题的,虽然问题还未完全发现,但她可以重新整理一下,将故事改头换面。倒不必多复杂,宫斗、宅斗什么的少一些,人设没毛病,先写个十万再看。 怎么说她也是位小姐,虽然是个陪嫁丫鬟生的又不得宠,但身份摆在这儿,不能暴露了自己。因此,她准备了一支竹签笔。竹签笔用起来顺手多了,手速都快了很多。 她每日刻苦,看得宜双格外心疼。 得知了表象的林犇犇亦觉得格外心疼。是以,在七夕这日,他打算带着林森森出去散散心。 听闻七夕已至,林森森才发觉自己近日格外勤奋刻苦。趁着今日能够出门,正好去卖话本的书馆了解了解。 “三皇子不过是叫你抄几本书,怎的这般刻苦?” “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啊!”林森森一脸肃容的装逼。她依旧是小厮的打扮,跟在林犇犇的身侧,走在拥挤的人群里。 七夕是小姑娘与小公子们的节日,林森森虽然身体上才十六岁,但她心里头已经不止这个岁数,是以走在红豆街上更多的是看别人谈情说爱。 不过即便谈情说爱,大家也都很含蓄,彼此看一眼就已红了脸,更别说是接吻或是野战了。 但这场景总归是新鲜的,林森森一路过来一直都是笑嘻嘻的,眉飞色舞。 “贫嘴。”林犇犇见她跑得欢快,叮嘱道:“这里人多,不要乱跑。” “我知道了。” 虽是应下,但效果甚微。 林犇犇无奈。 红豆街的存在仿佛就是为了今天这个日子,各式各样的花灯齐聚,俯瞰犹如灯海,很是美轮美奂。 街心有一处设了一个系红线的游戏。红线看似如网,并无规律可循,线分两头,中间有屏风遮挡。若是谁有兴趣,可牵着其中一头红线,跟着线走。走到那头,或是并无一人,或是侯着你的如意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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