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攥紧了我的手,站在原地拉着我不走。 我停在原地,与他面对面:“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么?” “我知道,”远处舞台的灯光忽明忽暗,偶尔照亮张晨的脸,他伸出了另一只手,同样握住了我的手,他说,“我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传说,古代的部落人手上经常拿着石块或棍棒等武器。他们遇见陌生人时,如果大家都无恶意,就要放下手中的东西,并伸开手掌,让对方抚摸手掌心,表示手中没有藏武器。 我不知晓古代人如何去想,但张晨握住我的手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他的真诚,我没有拒绝,在他眼里,便是默认。 他笑了起来,那一瞬灯没有晃过来,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忘记了他那过分丰富的情史,也忘记了他从不间断的花边新闻,只觉得他喜欢我,那就随他吧。 谁叫他是我兄弟,谁叫他长得那么好看,谁叫我不想拒绝他。 张晨就这样住进了我的家里,还在我家楼下买了一个车位。他这人娇惯得很,床睡得不舒服,第二天就换了,床单被单睡得不舒服,我家所有床单全扔了,新的大衣柜里堆了一沓,单价超过了五位数。 张晨躺在新换的沙发上,脚压在我膝盖上,举着手机跟人聊微信,我放下了手里的kindle,问他:“怎么?” “帮我剪脚趾甲。”他还真好意思说。 “自己剪去,别使唤我。” “我自己剪不好,坑坑洼洼的,”张晨动了动脚趾头,声音也懒洋洋的,“哥,你帮我剪吧~” 我剪他个大头鬼啊,心里这么腹诽着,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摸了茶几框里的指甲刀,仔细剪了起来。 张晨的个人卫生做得不错,没什么脏东西也没有什么脚气,我捏了捏他的脚趾,仔细看果然坑坑洼洼的,就上手剪了起来,一边剪一边问他:“怎么不找个人给你剪?” “这不是得注意形象么?这么懒洋洋地躺着,容易让人误会。” “误会什么?” “误会我喜欢他。” 我利落地剪完了一个脚趾头,换了另外一个:“你睡了那么多人,总有几个喜欢的吧。” “不喜欢我睡他们干嘛……草,陈和平你剪到我肉了。” “不是剪到肉了,是你这块长进肉里了,得挑出来剪,有点疼,你忍一下。” 我说是这么说的,为了保险还是用手臂压在了他小腿上,避免他乱动,指甲刀稳准插进了那一块,把脚趾盖的边缘挑了出来,“哒——”,剪掉了。 我松开了摁着他的胳膊,继续剪脚趾甲,也继续听张晨说话。 他说:“我是因为想睡他们才喜欢他们,但对你,是喜欢你,才想睡你。” 我剪完了最后一个脚趾甲,拿了小锉刀开始磨剪过的边缘,漫不经心地拆他的台:“想要睡本身就是一种喜欢,你该去学哲学,绕来绕去的,还要给自己安个情圣的名号。” 张晨就不说话了,我磨好了他的脚趾甲,想着送佛送到西,干脆上手做了按摩——这一手学来伺候我爷爷的,张晨倒是有福气了。 只是张晨好像不怎么领情,稍微按按就疼得嗷嗷叫唤,拼了命想缩回腿,我哪里会叫他得逞,狠狠拽着他的脚,就是各种按。 张晨一边折腾一边骂我:“陈和平,你丫的混蛋。” 我狠狠地压了他一把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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