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NPH)_081 拥抱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081 拥抱 (第1/2页)

    

081 拥抱



    康华县面积广,山地多,交通又不够便利,光是一个台洋镇就需要花费不少功夫。

    这几天起早贪黑,跋山涉水,虽然所有人积极性都很高,没人抱怨过,林以祺却也知道,大家是真累了。

    于是周五这天,她早早结束工作,给大家放半天假。

    当然,其中也包含了她的一点私心。

    吃完午饭,除了展颜和邱来娣永远像不会累似的,其他人早已连手机都玩不动了,纷纷回房休息。

    林以祺刚走到门口,陈慕之就追上来:林小姐。

    有事?其实她知道他要说什么。

    我想跟您请个假,我今天想回趟家。

    下午已经放假了,你可以自由活动,用不着跟我说。林以祺笑笑,想家了?不是说以后都不回去了?

    定定看了她几秒,他缓缓道:我想回去看看我姐。

    今天是陈艳的生日,林以祺一直都记得。

    你要怎么回去?这里到衢水,连大巴车都没有。

    先去康华,再转车回衢水。

    那等你回来都什么时候了?林以祺指了指院外的小巴,走吧,送你一程。

    陈慕之愣愣看着她,脚步未动。

    怎么?只许你去看姐姐,就不许我去看老朋友?都离这么近了,既然你要去,那捎上我吧。

    不等他回答,她就自顾自走向叶书玮房间:车钥匙给我。

    不用绕去县城坐大巴,从台洋镇到衢水乡两个小时就能到,进村的路仍然是那条,经过一个雨季,比林以祺上次来还要难走。

    就在前面停下,走着进去,不然里面遇到车很麻烦。

    是吗?展颜不敢大意,把车停到路边的空地,这天气说不好会下雨。

    三人带着鲜花祭品和雨伞,才往里走了十多分钟,就看到路上堵了。一辆微型车和拉砖的小货车撞上,微型车撞得很严重。

    展颜感叹:还是林总你厉害,太有先见之明了。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渐渐的林以祺才发现其中一辆车有些眼熟,再一看路边,的确有个熟悉的身影。

    看到林以祺朝那人走去,展颜和陈慕之也赶紧跟上,到了跟前才知道是谁,聂警官?

    聂钦穿着卫衣,戴了墨镜和帽子,衣领拉得老高,和平时的风格大相径庭,不熟悉的人确实很难认出来。

    展颜一脸诧异:你怎么也在这?

    看着他这副打扮,林以祺忍不住笑了笑。

    因为,大家都没忘记陈艳。

    哪怕曾在这里被人围攻,这次会有被认出的危险,他还是来了。

    陈慕之神色复杂:你也是来看我姐姐的?

    来竹源处理一个案子,刚好有空就过来了。聂钦苦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车,我就不该开进来。

    肇事严重,还没人来处理,他的车被堵在后面,根本出不来。

    林以祺问:报过警了?

    聂钦摇头:他们准备私了,价格还没谈拢。

    看来是没买保险的黑车了,遇到这种情况最麻烦,尤其这个村子的人本来就够野蛮。

    那你自己小心,我们先进去了。

    陈慕之跟着林以祺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来看着聂钦:谢谢,还有,当心,别让他们认出你来。

    放心,我有分寸。

    陈艳的墓前放着鲜花,很明显是聂钦送的。半年没来,坟上长出些灌木,陈慕之耐心地一棵棵拔去,低低叫了声姐,便再没说什么。

    林以祺放下鲜花,鞠了躬,走向展颜,给他留出和姐姐独处的时间。

    两人离得远,听不清他说了什么,只看到他在陈艳墓前站了许久,然后又去了他父亲墓前,放好祭品,跪下磕头。

    等他们回来时,天上的乌云已经黑沉沉地压了下来,聂钦却还在那里。

    肇事的两人倒是谈妥了,可天色已晚,又是这种天气,修车的人不愿意进村,还得等明天。

    有认识的人跟陈慕之打招呼,陈慕之借机找微型车车主聊了几句,请他多打几个电话,但结果都一样,远的修理店根本不愿意来,近的就那一家,还要等下过这场大雨再说。

    林以祺抬头看了看天气:我们的车在外面,先跟我们走吧,你等在这也没用。

    我家的老房子卖了,不然倒可以让你住一晚,村里也有几家人跟我关系还不错,不过陈慕之无奈地笑笑,没再说下去。

    聂钦明白他的意思,他这个全村的公敌连来这儿都需要乔装打扮偷偷摸摸的,若是让他去村里住,指不定又会发生什么事。

    暴雨欲来,他没得选,只能跟他们走。

    刚才停车的那片空地上,有辆黑色轿车正在调头。

    几人走向小巴,原以为那轿车要开走,谁知它却在小巴旁停住,一个女人打开车门从驾驶座下来。

    视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