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两则_分卷阅读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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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 (第2/2页)

由也说得这么拽。

    我那个时候看上去可能有点惨,因为我流血了。我清楚地看到柏忱瞧着我皱了皱眉,“你没事吧?”

    我随意一抹,“没事,死不了。”

    也许是当时我的动作太man了,也可以算到他喜欢我的理由里面去。

    柏忱大约是专业使然,看不了我这副要死不死的样,冷着脸把我拖去了医院,他们那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从这里看,柏忱还是很爱他学校的。

    到医院一检查也没多大事,打架打多了都那样。

    回去的路上我们随便聊了几句,我刚才看到他学生卡了,凑上去念了那两个字,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他纠正我之后,我才知道他就是隔壁大学那校草,我仔细一瞧,这颜,还有这身材,对得起这名号。“嘿,我今天总算是见着活人了。”

    “什么?”

    “哦,没什么,我叫秦致,致敬的致。”

    “恩,我刚才看到了。”

    我点头,他大概是看到我病历本了。

    分别的时候,我朝他笑笑:“今天谢谢你了。”

    大概我笑容太灿烂也是吸引人的原因之一。

    他只“恩”了一声,可能被我的笑容闪瞎眼了,有点不知所措。当然也有可能是我想多了。

    总之我们就算是认识了。

    这两人要是认识之后,偶遇的次数就多了起来,我想大概是我们前世互相偷看太多次了。

    我还认识了他的朋友,都是医科大的高材生,衬得我这个小瘪三灰蒙蒙的。

    (十)

    我从梦中醒来,一看钟,八点零五分。年纪大了就爱想些过去的事,所幸这也都是些高兴的事。

    说起我这生物钟也蛮神奇,几年如一日八点左右醒,就是有时候醒了会赖一会儿床,大多数是在冬天。

    我觉得我是要表扬自己的,不爱睡懒觉,对于一个整天没事干的胖子来说,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啊!

    我叹了口气,这日子离日历上那个红圈圈越来越近了,也到了我不得不出门的时候了——扫我那死老爹的墓。

    其实现在想想我十七岁前的日子,真没什么值得我荒废的,虽然生活在单亲家庭,虽然脑袋瓜不聪明,但我爸对我一直很好。我爱做小混混,主要原因还是我真的不喜欢学习啊!看书秒困,上课秒困,就连我那颜好胸大的美女班主任也不能提起我的丝毫兴趣啊!

    忘了说,我这性向也不是打小就这样的,青春期那会儿我也爱欣赏美女的,当然美男也是,我这人就是颜控晚期,美人都喜欢。不过第一个动心的人是柏忱,他跟我性别一样,就这么弯了。

    反正就一句话,学生不读书,也就没事干,闲得发慌了就出去混日子打架了。

    不过就这样我老爸也不大说我,他大概是心疼我从小没了妈,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忙。他是我们高中的教导主任,学校和学生是排在我这个儿子之前的。

    说到这,你不要以为我是靠关系进那个学校的,我是自己实打实考进去的。说来你别不相信,初中那会儿我还会用功学习来着,靠着我那不聪明的脑袋瓜考了这么一个在市里排名不前不后的高中。等到了高中,那些知识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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