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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早起来干嘛?”杨慧怕吵到人,声音压得很低。 “我想出去走一走。”叶信芳凑到杨慧耳边说道。 杨慧感到一股暖气呵在她脸上,感觉整个人都有点发热,耳根更是滚烫,也许是天气太热了,她心中这么想。 “走?”她有些不解。 “明年二月县试,正好是最冷的时候,考场的环境又不好,我感觉身体有些虚,想要争取在县试之前,更结实一些。”叶信芳耐心的跟杨慧解释,在他的理解中,既然已经接受了这副身体,处在这一段婚姻中,作为丈夫,自然是要尊重自己的妻子。 因为他还是那个女教授时,就一直在等那个能够尊重她的人,而如今,她的生命重来一次,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他希望杨慧能够得到尊重,用以弥补渣前任所带来的亏欠,他觉得既然接受了前任的身体,就一同偿还他欠下的债。 古时考场环境简陋,冬天冻死人,夏天热死人,许多人考试不利,多多少少也有环境恶劣的因素在,要不怎么说是文弱书生,有些人甚至一场考试下来命都没了,比如叶信芳的父亲,就是因为考试时受了凉,后来一场风寒,恶化成肺痨,最终撒手而去。 原本的叶信芳还不急切,但叶珑的婚事就如同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他从前是个孤儿,但如今他有家小,他很喜欢这种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那是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一切,既然已经成为家中一份子甚至是众人的顶梁柱,那么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家人过得更好。 家人,多么美好的词语啊,真是想想都让人觉得充满力量。 叶信芳将衣服袖口随意拢了拢,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做热身,靠着不是很清晰的记忆,勉强做完了一套广播体操。 杨慧披衣站在屋子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叶信芳在院子里做些奇怪举动,也许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眉眼不自觉的弯起,嘴角微微上扬,虽然不知道叶信芳在做什么,但她仍然能感觉到生活突然充满了生气,像是原本的一棵枯树,化雨逢春,倏忽之间,鲜嫩的绿叶挂满枝头。 叶信芳推开院门,深呼吸,迎着朝阳,开始奔跑。 一边跑,一边背诵。 然后叶信芳就看到一路遇到的人,奇奇怪怪的眼神,他丝毫不在意,绕着湖边慢跑跑了三圈,一圈将近两千米 。 古人不是不跑步,而是跑步的人是兵,是行伍中人,而对于读书人来着,则是以静为美。叶信芳穿着一身书生打扮跑步,会被认为是举止不优雅。 早晨湖边人还不少,有散步的,有练功的,叶信芳还遇见了他的新邻居——胡威武。 胡威武看到他,露出一口大白牙,“这么早啊,叶书生。” 叶信芳冲他点点头,他跑了三圈,就感觉整个身体骨头都要散架了一般,而胡威武却是一圈又一圈的跑下来,淡定的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胡威武跑步路过他时,还大声道:“书生,你这身子骨不行,太弱了,要多练练!” “聒噪!”旁边一个慢吞吞打五禽戏的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大爷,心静自然凉。” 叶信芳笑眯眯的说道。 老头见他搭话,也停了下来,“你这书生,学那些粗人模样,真是有辱斯文。” 叶信芳却不在意,“只要能让我身体更结实,我都会去尝试。不管是黑猫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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