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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小曦去俄罗斯出差已经一个半月了,因为时差的关系平时聊天也很少,他那么怕冷,在极北的那片大陆不知有多可怜。 只是远远地看一眼,不会打扰他的工作吧。 这么想着,我已经买了最近的机票,来到了圣彼得堡,之前小曦到酒店就给我了发过定位,我很轻松地找到了他住的地方,离斯莫尔尼宫很近的一栋红瓦洋楼。 他包了下来。 嘛,不知道在他心里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设定,他的伪装和谎言错漏百出,但他对自己的演技有着蜜汁自信,从来都不会怀疑我会怀疑他。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我会怀疑他,当然,也没什么可怀疑的,我的爱人,我一生的伴侣,为了不破坏他在我心里美好的一面,“圈养”了我,又无法消弭自己的罪恶感,偷偷地宠溺着我。 非常可爱。 他其实大可不必这样,但真正的忠犬,不就是对主人言听计从么?他希望我是被蒙在鼓里单纯无害的家犬,我就藏起自己的牙齿和利爪,假装就是。 这很简单。 只是他不该离开我这么久的。 第一次见到小曦的那天,我被一群泥巴崽围在角落勒索钱包,保镖就在不远处的电线杆后或者随便哪处房子的阴影后,只要我下个命令,他们就会出现,第二天下游都会出现这几个人被河水泡涨的尸体。 但是很无聊啊,这种死法,要么丢到后山被野狗咬死吧。 我看着明晃晃的阳光,还没构想出一个完美的谋杀案,一个黑头发的瘦小的小孩从一旁高高的围墙跳了下来,举着一把粗糙的木剑。 “住手!不许欺负人!” 很潇洒很大侠,如果忽略他狗啃泥的落地姿势的话。 那些面容模糊的人毫不留情地大笑起来,几下就把小孩揍翻在地,但很快他们就为嘲笑付出了代价,瘦弱的小孩不会打架,但嗓子很大。 “救命啦啦啦啦!抢劫啦!!!杀人啦啦啦啦啦!” 但不得不说,很有效,在大人们赶来之前,他们全跑了。 “哇!你是阿黄么?!” 浑身泥的小孩凑到我面前来,摸着我的头发。 我到中国没几个月,中文说得磕磕绊绊,“阿…黄是谁?” 他看着我的眼睛,很遗憾地说,“阿黄是黑眼珠子,哎呀,也没这么胖。” 所以,阿黄到底是谁…… 阿黄是他小时候养过的一条金毛串串,当然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第一次见面我就被他当成了小狗成了精,对这个“行侠仗义”的小侠很有好感,主动握了他的手,“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还好最近一直在看中国的武侠剧,这句话说得特别顺溜。 他黑白分明的眼睛弯成月牙,“客气客气,萍水相逢,来者是客。” 我中文不好,没听明白。 他抹了把鼻血,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对了,刚刚你学会了么,小胖子,遇见高年级就要大声喊救命,可不能这样怂得喊都喊不出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咱们长大了,再打回去!” 他自觉说得很有道理,又学着大侠的模样抱了抱拳,“那么,就此别出。” 他大概是想说“就此别过”。 我拉住他的手,他的手很脏,但是很小很软,他整个人都很小很软,如果我抱住他的话,可以把他完全圈起来。 “我叫阿尔布莱希特……” 他迷茫地看着我。 我只好用了母亲为我取的名字,“我中文名是……秋宇,姓孙。” “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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