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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血的热泪从崩裂的地表呼啦一下就蔓延了上来…… 可能你不会想到,陆景浩这个名字曾经比蝼蚁还要卑微。 按道理来说,早熟是一件好事,但早熟让他更早地接触到悲伤和痛苦。可又由于太过年轻,他根本就沉溺其中无法自拔,如同行尸走肉。 家庭不和让他失去了本该有的美好童年,身体的畸形让他完全看不见未来,只觉得自己的存在只是为了光怪陆离地腐烂,向人展示自己的伤口有多么地五彩斑斓。 他甚至想到了死。自尊心是一面镜子。他的生命将被镜片的锋利狠狠划开。 就在他心灰意懒,即将奔赴黄泉之时,出现了一个邻家男孩。 男孩关心他,安慰他,和他一起玩耍,好比贴身的小棉袄,温暖的洋娃娃,替他洗去了他那个年龄不该有的阴沉和绝望,伴他一点点地长大。 从此他成为自己最重要的人。他就像一个得了白血病的绝症病人,需要从他那里不断地移植骨髓,才能够妥善地生存。他依靠他,信任他,真切以为跟着他,就是一辈子。 他无法跨越的那道障碍在男孩的开导下也变成了应该感谢上天赐予自己的灾难。他这才慢慢正视了自己的缺陷,像个男人一样真正地站了起来。再不要死要活,怨天尤人。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一起加入了黑社会。他们追求的不是有文化,三观正,而是一种安全感和刺激感。安全感是必须品,毕竟两人的出身是那么低微,又没有知性的家人,唯有自寻出路,才能换个活法。光有安全感是不够的,还得有股冲劲,刺激感才能带来他所缺乏的男儿魂。视野越宽广,手中就握得越多,手中握得越多,身体的畸形也就不足为惧了。所以他加入了黑社会,义无反顾,他要和他一起大踏步地往前走,前面不是死亡就是新生。 但是加入黑社会后,两人之间便不再那么和睦。每个人对接触的事物有着不同的理解,他和他大体相同但终究不同,因而产生分歧是难免的。何况二十岁的人已经不是少年了,第二性征完全成熟,这也是彼此不再亲密的原因。再好的关系,也要避嫌。 其实他也不想这样子。但是跟那人不同,他是有底线的。你救了一个女人的命,就要她嫁给你,这合适?你拯救了全世界,要全世界的人都俯首称奴,这能行?那段时间他真的很纠结,加之压力又大,隐藏很久的精神疾病有抬头的趋势。 在这种状态下,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对于天狼会说,这个错误是非常严重的。后来是他把责任全揽了,被开除会籍时,他说:我本来可以比你发展得更好,但是我放不下你,除了你这块心头肉我并不在乎别的。而你却对我忌讳如深,我的心在滴血。我要离开了,你要保重自己。然而在我离开之后,你就会明白我是怎样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强者。 后来,他去了黑虎堂便再没了消息。自己不放心,便安排了个卧底去一探虚实。没想到这一去,竟是遥遥无期,十几年来都没见上他一面。也许是他没有勇气,也许是他不敢有多的牵扯。不管是他,还是自己,都是活一天算一天的人,哪还能像从前一样两小无猜,如同碎掉的玉石再拼在一起。 大颗大颗的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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