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宅有约_分卷阅读1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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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2 (第1/2页)

    初中时期课业轻,闹闹也玩得凶。初二那年,年级里爱唱歌的十几个学生组建了一个乐队,取名“老歌手”。主要成员有三人:闹闹任女一号,邵鹏鹏任男一号兼吉他手,还有邵鹏鹏的铁杆兄弟,康威任男二号兼鼓手。从初中直升本校的高中后,乐队三人组和我分在同一个班,自然而然地,四人越混越熟。

    十六、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级,邵鹏鹏是男版的闹闹,极受女孩子欢迎,虽说学习任务日益加重,但凭着他们三个对于音乐的满腔热血,“老歌手”顶着层层重压非但没有解散,反而办得有模有样。

    每周六下午,“老歌手”会定期进行排练。余叔叔和于阿姨认为女儿成天只想着吹拉弹唱,实属不务正业,反对声一浪高过一浪,她溜出门的难度也日渐加大。

    闹闹岂是个善罢甘休主儿,她借口与我同上补习班,硬生生从于阿姨眼皮底下杀出条血路来。如此一来,作为帮凶,我被迫加入他们的周末活动小组。

    我自然是不情愿的,可是闹闹赖皮劲儿一上来,我抵挡不住。

    于是我成了“老歌手”的忠实观众,没有之一。

    他们排演的时候,我会百无聊赖地翻着言情打发时间,或者干脆盯着窗外的麻雀发呆。

    听他们连续嘶吼几个小时,很难熬。

    我对音乐的理解程度,大约等同于我的体育成绩。用闹闹的话来讲,音乐及体育是人类的共同语言,而我,属于人类以外的物种。

    那段时间,我几乎租遍了校外小书店里的所有言情读物。

    霸道总裁,天外飞仙,铁血军人,奶狗萌男,各式各样的男主在我的心中种下荷尔蒙的种子。

    在这众多的种子中,有一颗,悄悄地发了芽。

    种子的名字,叫作青葱少年。

    闹闹凑上来打岔,“宅宅啊,你还能不能有点出息,下次租本金庸古龙温瑞安可以不?亏你还是个学霸,你看看你租的都什么玩意儿啊,光看名字,我都恶心得想笑。”

    我顿时抓狂。

    那个时候的少女,哪个不看言情?

    但闹闹确实不看。

    里有一种女主,绝情绝爱,讲得就是她。她是个奇葩,非但自己不看,还要将我羞辱致死。

    邵鹏鹏听到这个话,眯着眼睛一直笑,露出尖尖的小虎牙,直直戳进我的心尖里。

    我的心尖会颤。

    颤啊颤啊的,长出一丫细弱的小苗儿,又酸又涩,又甜又腻,长势喜人。

    邵鹏鹏的一颦一笑,都是它的养料。

    高二的夏天,距离期末考试时日不多,我又被闹闹强行压着跟去小礼堂。

    其他人早就到了,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乐器。

    邵鹏鹏见到我,准确一点说,见到我们,立刻露出满口白牙:“宝贝儿,就差你了。”

    我心里一紧,下意识地攥紧拳头。

    他说,宝贝儿。

    他说,你,不是你们。

    他等的是那个会唱歌的女孩,而不是观众。

    不是我。

    那一瞬间,我忽然发现,他的虎牙,不知何时竟长成了尖锐的钉子,一句话,两个词,七个字,活活将我钉死。

    言情的世界里,有很多句子形容这种场面。亲身经历之后,我才觉得作者们的水平完全配不上我付的租金。

    千言万语,汇成一个词——疼。

    锥心地疼。

    太他妈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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