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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快到不惑之年,仍是孤身一人,如果春意喜欢他,也许可以撮合。 两辈子毕竟有些不同,前世的姚珍在大户人家当厨子,因着厨艺高超,被掌厨的排挤陷害,最终丢了饭碗,流落街头,就在那时,他遇到了一个穷酸书生。许是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两人顺理成章走到一起,在最艰难的时候互相扶持,互相依靠。 那时姚珍一边在酒楼打杂,一边供那人读书,两人相依为命了好些年,后来那书生考中秀才,翻脸不认人,娶了个土财主的女儿。 素来与人为善的厨子,接连遭遇恶人的打磨,终于学会了反抗,他憋了口气,提了把菜刀闯入婚宴上,把那场婚礼搅得天翻地覆,闹得那秀才和那一家人颜面尽失,背井离乡才肯罢休。 不过他到底年轻,土财主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临走前,给了县令一盒珠宝,让他找个由头整死姚珍。 刚好那时有个案子找不到真凶,县令一合计,这不是现成的替罪羊么,于是下了通缉令,捉拿姚珍。 姚珍早已不是毛头小子,自然不会束手就擒,他连夜出逃,去了京城。 他前世就是在那里遇到的姚珍,他喜欢吃姚珍摊上的馄饨,只要有机会出宫,都会去他摊上吃上一碗,两人渐渐熟络,偶尔也会聊上几句,他发现这个男人看上去性情温和,却容不得别人欺负,有时遇到不给钱的食客,他是直接拿着刀子架在人家脖子上,一双眼睛跟野狼似的。 因着这一点,他才越发瞧得上这个普通的小贩,后来姚珍被捕入狱,他便想法子把人捞出来。 以他的身份,给一个罪犯撇清罪名再简单不过,随后把人带进了宫里当御厨,凭借出神入化的刀工和厨艺,他最后成了御膳房总管。但那个时候,无论男人女人,姚珍都丝毫不感兴趣。 而这一世,有他看顾,姚珍在相府过得还算顺遂,不会遇到那些恶人,仍旧保留着淳朴的心性,这样的他,应该很容易对小姑娘动心。 叶重晖亦步亦趋地跟在小孩身后,见他直直地往前走,不知在想什么心思,竟是要往前方的白桦树上撞,而春意提着灯笼走在前面,注意不到身后的动静。 他心下一惊,快步挡在树前,小孩就这么直接装进他怀里。 “疼……”小孩捂着脑门轻呼,一抬眸,正瞧见自己哥哥关怀的目光。 春意听到动静,忙回转身查看,见小主子似乎受伤,一时间连灯笼都提不稳了。 叶重晖心疼得要命,想伸手给他揉,又怕碰到会更疼,只连连道歉:“都是哥哥的错,哥哥肚子不够软,撞疼了阿锦。” 其实撞得并不很重,不过这身子太娇贵,轻轻碰到一下就疼。叶重锦捂着脑门,却是忍不住笑出来,“哥哥,你真傻。” 叶重晖见他笑了,倒有些受宠若惊:“阿锦……不生气了?” 小孩抿着唇,轻轻摇了摇头,与其说是生气,倒不如说是迁怒,因着气顾琛,连带把哥哥也给气进去了。 事后回想起来,也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哥哥内里蔫坏,他又不是第一天知道,至于顾琛,那人从来就是唯吾独尊的人,只是这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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