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爪家族系列之一】偷来的爱情_分卷阅读9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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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92 (第2/2页)

我喜欢诲人不倦,教导後辈,事实上恰恰相反,我从来都是人群中最沈默最不爱说话的那一个。

    大家信任的,可能就是我这张老成而早熟的脸吧?

    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现在想想,还真是有道理。

    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当医生。

    理由很简单,医生再怎样,总是要经常对病人说话的,可我不喜欢说话。而且,医生太穷了,不熬上十几二十年,头发花白,很少能拿到高薪。

    这跟我想象中实在是太不一样了。

    是的,我最初决定当医生,不是怀抱著什麽救死扶伤的崇高理想,只是听说医生的薪水高,而且稳定。

    当然,律师也不错,可我这样不爱说话的能天天在法庭上跟人吵架吗?想想也只好做医生了。

    别怪我俗,我真的从小穷怕了。

    举个例子吧,你有没有试过整整十二年没买过新衣服?我试过。

    除了七岁那年妈妈来看我时,给我带了身新衣裳,我直到十九岁考上大学的那一年前都是穿别人不要的旧衣裳。

    连内裤和袜子都是。

    恶心吗?我也觉得很恶心,可有什麽办法?

    我其实并不怪吝啬的爷爷奶奶,他们都一把年纪了,别说享点清福,还要拿微薄的退休金养活儿孙,已经很不容易了。

    当然,我也不怪自私的姑姑,她虽然从不拿正眼瞧我,但也从来没有对我恶言相向过。

    能被当作不存在,有时候也是种解脱。起码比人当成眼中刺,肉中钉的好。

    那是我的婶婶,叔叔的老婆。

    我爸爸生前单位还算不错,和妈妈结婚後,就搬出了家里的老房子,另租了住处。

    那时候的兄弟关系应该处得还算和睦,因为後来婶婶总是说,“大哥生前早说了,这房子是要给我们的。”

    可我很怀疑她到底是从哪里听到这话。因为我爸爸过世的时候,她还不认得我叔叔。

    我绝对没记错,她是在我八岁那年认得我小叔,半年之後结的婚。那她怎麽会知道这个话?还每次说得言之凿凿,好象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一般。

    其实我知道她在担心什麽,

    她怕爷爷奶奶一心软,会把这个老房子留给我,毕竟我说起来也是“老周家的长房长孙。”

    这个话我是听姑姑说的,而据姑姑说,这是婶婶的妈妈跟婶婶私下说的。婶婶的妈妈让婶婶多长几个心眼,千万别让我这个不声不响的小崽子占了便宜,并且格外让婶婶记住,“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

    说实话,我觉得婶婶的妈妈实在是想太多了。

    那时候虽然我小学还没毕业,但我也知道,这个房子爷爷奶奶谁都不会给。这是他们老两口唯一的栖身之所,在他们去地下见爸爸之前,绝对给任何人。

    而他们的身体看起来都还硬朗得很,活个二三十年不成问题。婶婶这麽早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实在是──好吧,说她太有忧患意识好了。

    後来的事实证明,我的话没错。

    直到婶婶後来买了新房搬出去,爷爷奶奶还健在,所以这房子的归属依旧没有下落。但那又是许多年後的事情了,而我自从听到那话,还得那套小小的两居室里苦苦煎熬著。

    两间卧室,爷爷奶奶一间,叔叔婶婶一间,我只有当厅长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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