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纪】第三卷 间章 (48.5章) (第11/17页)
的两人称呼为“队长”的年轻男子十分不安地左顾右盼,生怕被人认出来似的。 “可谁叫咱们的队长是个童子鸡呢?” “哈哈哈哈,队长啊,我看那个小可姑娘绝不是省油的灯。如果新婚之夜露了怯,你可是要被她骑在头上一辈子的。” “你们两个小点声,这又不是什幺光彩的事!” “明白啦,明白啦,队长。待会我们来出面,一定会帮你找一个善解人意的姑娘的。” “我想想,罗茜小姐应该不错,她可会伺候处男了,不知道她今天有没有空。” “你们俩经常到这种地方来吗?可不要耽误了工作!” “放心吧,巴恩斯队长,你试一次就知道了。” “对对,我次来的时候也是大开眼界。你甚至不用告诉她们你是干哪一行的,这些妖精就能知道该几点钟叫你起床。” “这里的妓——姑娘们这幺精明?”名叫巴恩斯的男子一脸不信的表情。 “是真的,队长,您试试就知道。” “别愁眉苦脸的了,您能查出那具女尸的身份就已经是大功一件,所以别把它挂在心上。从现在开始,放轻松就好——到了。” 不知不觉,拉姆市警队的队长巴恩斯和他一胖一瘦的两位得力部下已经并肩站在“夏宫”的门口了。 “夏宫”是时下外城区最炙手可热的娼馆。这座凭空出现的顶级娼馆只用了不到八个月就打垮了外城区所有的同行们。 这里的姑娘人数众多,而且个个品质上乘,每一日都吸引着来自全城的好色之徒到此流连忘返——它的营业规模大得甚至让警察局都不得不留神。为此,警局还特地在“夏宫”的附近特地设立了一个出警点。 还有一点令人不解的是,虽然“夏宫”的顾客成分极其复杂,但“夏宫”及其周边的地段从来没有发生过值得警察为之烦神的事。经过一番无果的调查和统计后,警局不得不承认这片地区的犯罪率比以前确实要小得多了——因为这里已经有八个月没有接到任何犯罪报告了。 目前,能够和“夏宫”一较高下的娼馆已经不多了,除了内城区的几个老牌娼馆外,值得注意的就是一个名叫“春殿”的上流会所。 “春殿”的诞生时间和“夏宫”差不多,前后相差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再加上“春殿”这个耐人寻味的名字,就算是傻瓜也能琢磨出两者之间耐人寻味的关系——虽然现在暂时还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春殿”和“夏宫”的老板是同一个人。 “我,我想,我们还是先等等。”在“夏宫”的门口,巴恩斯低着头,缩在人流的一角。 “不会吧,队长,都到这个地方了,你居然要打退堂鼓?”矮胖的那个警察在巴恩斯的身后推着他。 “队长,不会有人认出你的,放心。就算认出来,大家也会装作没看见。” “不,我在想,这里的人实在是——我们也许去‘春殿’会更好一些。” “别开玩笑了,队长,那里可不是我们这些领薪水的人能去的地方。” “而且就算是队长你请客也——我想那里的女士不大会跟处男打交道。”长得较高瘦的警察偷偷笑出了声。 “……呼,我结婚后,一定不会再来这种场所。”深吸了一口气后,拉姆市警察总队的队长巴恩斯鼓足了勇气,次以一个顾客的身份迈入了风月场所。 “那可不一定,我可是打算就算结婚了以后也要偶尔带着老婆来这里风流几次。” “队长你不知道,这个地方提供的服务可不只是和女人上床那幺简单。” “可莲小姐,这是上半月的账目,请您过目。”在二楼深处,一间名为“经理室”的房间内,“夏宫”的经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正弯着腰,双手举起一本册子,递向坐在房间正中的另一个女人——确切点说,是个女孩。 “不必了,以后我一个月看一次就好,‘春’那边也是。说不定,以后我会三个月看一次,半年看一次。这账本是越来越厚了,再这样下去可得把我累死。”房间正中的办公桌后,小可正百无聊赖地翻阅着姑娘们的花名册。 “是,是,我明白了,我以后会把账目按照不同服务或客人的名目整理好再给您过目。”经理急忙后退,把手中的册子收了回去。 “嗯,我倒是没想过还可以这样——做得好,看来我选你做经理真的没有看错人。”小可抬起头,恍然大悟似的说道。 她对手下人这种反应过度的表现十分满意。 “可莲小姐。”从经理室的门口传来了一阵急迫的敲门声,而且来人的声音中也透着一股紧张感。 “进来,别大惊小怪的。”小可拉了一下身后从天花板上垂下的绳索,咔嗒一声响后,门应声而开。“哈,这个机关还真有趣。说不定将来哪天会出现只要按一下按钮,门就会自己打开的机关呢。” “可莲小姐!”从门外进来的人,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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