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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蠢侠】第一章 我师破天 (第1/2页)

    【第‘一;’‘;主’小‘说;站】

    我是一个“无”名的淫贼,尽管身份卑鄙下流至极,我的师父却是大大的有名,爲天下武林中人所敬仰。我的出身,也不是什麽专门生産低下人渣泼材的歪门邪教,九流小派,而是真真正正,货真价实的名门正派——名满江湖,声传宇宙,妇孺皆知,脍炙人口,侠义冲天,豪气干云等等背负无数美名赞誉的江湖大派正义门。

    家师龙破天,原名龙怀玉,江湖人称英俊潇洒、侠肝义胆、天下无敌┅天武尊者是也(在这四字名头前的美称赞誉比起正义门所有门徒的名字加起来还要长)。

    不过家师也无愧于此称号,他的剑法天下,轻功天下,内功天下,拳法天下,脚法亦是天下。

    家师十六岁闯荡江湖,一柄铁剑,一对铁拳,一双钢脚,打遍大江南北,击败无数所谓天下剑,天下刀,天下拳的高人,其它的那些数不清的八闽拳,江南名剑,七省神腿之类不可计数的人,统统被他踢过屁股。

    三十岁后,家师未曾一败,把几个天下来了个大满贯,尽收囊中。一日其好友来访,酒过三巡,其对家师说怀玉之名过于女性化,不配大侠之名。家师遂改名破天,大有连天也要破的气势。

    家师三十三岁创立正义门,广收门徒,座下徒子徒孙多达三千之衆。在江湖上威名之高,更胜于少林武当这些沾祖宗的光,靠吃老本的传统武林流派。

    他的门下徒子徒孙多达数千人,本人收徒却极严,加上我这个不成气候的好色好淫的烂徒,不过十三人而已,而我正是他的关门弟子。

    我自认爲我的天资还算高吧,因爲能被这个天下人看上的人,还会是个笨蛋不成?别污辱我师父的眼光。

    不过我有个最大的毛病∶懒,而且是懒得出奇。我不是指个人卫生方面,什麽生下来后就从未洗过一次澡的邋遢家伙绝对不是我。相反我还非常地爱清洁,曾有一次只是爲了清理小弟弟上的一点污垢,我足足用了一个时辰清洗,差点从此不举。

    我所说的懒,是指习武做事方面的懒惰。

    举个例子吧,从我的住处到练武场,经过一个很漂亮的大花园,花园里种了无数的奇花异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穿过这个花园。

    我每次穿过这个花园时,都不从路上走,而是不惜踩踏着花草穿过,常常弄坏了师父的宝贝女儿吟霜最心爱的花草。

    而我这样做唯一的目的就是爲了能选择最近的直綫路程,好少走几步路。

    我不喜欢干那种费力的活儿,习武练功之时,更是能偷懒就多偷懒。听说那些魔道修习武功的方法,可以让人武功更快的速成。本来我也想找机会弄来学学看,但是事与愿违,正义门中集天下武学之大成,却偏偏没有魔道的武学,因爲老不死的老混蛋老怪物说那是旁门左道,我们正义之士绝不能习之。

    像我这样吃不了苦,天资又不是极高的小子,这个什麽狗屁天武尊者就算是瞎了十苹眼睛外加聋了十苹耳朵没了鼻子也不会收我做徒弟的。幸好我的死鬼老头生前对这个所谓的天下人有过滴水之恩——这个叫龙破天的天下人,在还没有真正成爲天下人而“破天”之前,有一次他被人揍得七荤八素,鼻青脸肿,躺在茅坑里哼哼哈哈像条死狗一般半死不活的时候,正好遇上因爲多灌了几壶马尿而憋了一肚子坏水急着上茅房的老爸。

    也不知死老头那时是不是因爲饮酒过度,酒精中毒太深,以至于头脑思维不清晰,平时那个爲了几个铜板都可以把老妈卖了的他突然良心发现,解手时顺便救了这位未来的天下人。

    当时这个叫龙怀玉的小子,中了唐门的剧毒百花散,脸都绿了,躺在茅坑边上出气多入气少。而我老爸只是个酒鬼加赌鬼以及色鬼的联合体,又不是什麽江湖名医,根本就不懂得如何救人。老头听说童子尿能解毒,于是就叫年纪不过一岁的我撒了泡尿喂我这个未来的师父喝下去。

    想不到这一招还真管用了,童子尿竟是江湖奇毒百花散唯一的解药。十年后,酒色过度的老爸在弥留之际,颤颤抖抖地从枕头下摸了一个晶莹剔透的玉环给我(他没有把它当了换酒喝真是奇迹!),叫我拿着这个玉环到已改名龙破天的天下人那儿,要他收我爲徒。

    龙破天这个老家伙,平时总是自命武功,侠义,信用亦是。面对当年的救命恩人的儿子,又因爲自己当年说过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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