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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珍珠是叶孤城在海边乱跑时偶然发现的,极其喜欢,甚至到了每天晚上睡觉都要放在枕头边的程度。 叶孤城听完这话,兀自斟酌了一会儿就摇头道,“鸿儿要彩礼,那我还是不娶他了,若是能娶一个不要彩礼的人就好了。” 叶孤鸿听到这话不干了,他可不管叶孤城多么喜欢那颗珍珠,只道堂哥为了珍珠不要自己了,当时就哭了出来。 叶孤城和城主夫人这下可算是捅了马蜂窝,全白云城上下没有人不知道,叶孤鸿的性子,一哭就停不下来,都能把人逼疯。 这事过去了叶孤城也就忘了,叶孤鸿可一直记着呢。 久而久之两人的关系就变成了现在这般模样,叶孤城也不是没问起过他,他能怎么说,小时候童言无忌还能埋怨叶孤城为了大珍珠不要自己,现在重提是想要大珍珠,还是真想让叶孤城把他娶了?叶孤鸿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 听完这事儿,乔时月本来打算安慰的话也都吞进了肚子里,这让人怎么安慰?末了只能拍拍叶孤鸿的肩膀,“节哀吧。” 第八十二章 晚饭吃的是炒菱白、甜玉米、蒸螃蟹、豆腐虾仁、松鼠桂鱼、还有一大锅鸽子汤,餐桌上当然只有叶孤城和乔时月二人,叶孤鸿是说什么都不会和他们一起吃饭的。 乔时月舀了一勺豆腐道,“我真不晓得你为什么要用筷子吃玉米。”甜玉米是和着胡萝卜、黄瓜和红椒炒出来的,全部都切成了丁,用筷子一粒粒的夹,在乔时月看来是十分费力的。 叶孤城听到只抬眼看了看乔时月,心道,食不言。 乔时月恨恨的咬了咬勺子,叶孤城自从正确认识到她能正确读懂人心的用法后,不想说话的时候只一个眼神示意,压根儿用不着动嘴。 “城主,门外有客求见,说是姓花。”进来通报的是郝流。 未等叶孤城发声,乔时月放下筷子就冲了出去,姓花的客人,还能是谁? 她慌慌张张赶到门口之后却未见有人,不会是走了吧,乔时月暗道,想到这儿更是心急如焚,顺手抓住看门的侍卫问,“二狗子,刚才在门口那位好看的公子呢?” 叶孤城未醒时,乔时月在房间内困了几天已觉得难受,后来好不容易出来了,更是天天背着剑出去逛街,一来二去和守门口的两个侍卫混的极熟。 二狗子平时见乔时月永远是一副火烧眉毛都面不改色的闲散人,现在见她这么着急也有些惊到了,手指着门内道,“他……” 乔时月打断他道,“走了对不对,他怎么这么快就走了,我跑出来的已经很快了啊。我有点儿急事,什么时候回来不一定。” 说完运起轻功飞似的走了,二狗子指指门内吐出了剩余的半句话,“他已经被请到会客厅里了啊。” 花满楼和叶孤城领着一队人找了一个多时辰,才找到没头苍蝇似的乱撞的乔时月。 亲人重逢,总觉有许多话要说,遇见之后却发现千言万语都是枉然。思念是病,思念愈深病的愈重。 乔时月的泪水淌湿了花满楼的衣襟。 花满楼抚着乔时月的头发,眼眶微热,哽咽道,“回来就好。”他千里迢迢从江南赶来,日夜不歇、忘了吃饭、忘了睡觉、累瘫了三匹马,只为说这四个字。 饭桌上已重新摆好了饭菜,四周的蜡烛映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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