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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溪半梦半醒,“……我们效仿三毛跟荷西,去沙漠躲起来吧。” “傻话,要是人人都这么想,沙漠该装不下了,哪还有那么多悲欢离合。” “对哦……” 她呼吸均匀,半天又强忍着睁开眼,“你妈妈漂亮吗?” “还行吧,跟你一样瘦,但没你高。” “哦,那她做饭好吃吗?” 孟平川想了想,老实说:“忘了。” 她好一阵没开口,嘴巴微张,孟平川把手小心的松开,她又吓得眼睛一睁。 迷迷糊糊的问:“你跟吉旸怎么认识的?” “……” 程溪打个哈欠,“我没睡呢,你说。” “他在街口被人打,我路过帮了他。” “……哦,所以你对他有救命之恩啊。” “不至于。” “难怪他对你这么好……” “那你工资是不是拳馆最高的?” 孟平川把钱包掏出来,往她手里塞一块钱,“拿去。” “行,但是人不要。” “你再说一遍?” 程溪闭着眼笑了一下。 他俯身亲她,给她一个晚安吻,“安心睡,我在呢……” 第31章 承认 一夜好眠,程溪这一觉睡醒,已经到晌午。 天色清明,但没有多少明光照进窗,开了半扇的,有和煦的微风拂过,牵着素色的帘子荡起一层水波。 程溪身上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她起来洗漱洁净,给自己泡了杯金盏花茶。 桌上没有留条,但饭团肯定是孟平川早起去买的。 中秋那晚,孟平川骑车带她重回母校,吃一碗暖胃清甜的酒酿,告诉她“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时,程溪曾提了一嘴,说不止这家店她尤其钟意,还有百吃不厌的7-11便利店的饭团。 旁的不行,就得是金枪鱼饭团。 三角状,拿透明塑料纸包好的,只手掌心那么大,紫菜在外蘸蛋黄酱裹紧软香的糯米。 一入口便能咬到馅儿,金枪鱼被打成泥,偶尔沾着没断干净的丝儿。 新鲜之中又带着点初入口舌的腥咸,被濡湿后与饭香交融,吃起来永远不过瘾。 程溪吃得最多的时候,是高三的晚自习。 埋头于题海之时,嘴里留一抹余味,便能轻松治愈一整天的疲劳。 如今她即将大学毕业,再看这小小的一个饭团,心里竟莫名有些触动。 以前没人记得她喜欢吃什么,尽管有时她会假意说到,期待有人记住。 但有同学肯出去替大家跑腿买吃的,就已然是“大公无私”,哪还有人敢挑三拣四? 就算有,这人也不大识趣。 如今她早已撕毁假面,如无必要,不再苛求自己同不喜欢的人打交道。 却有一个人不动声色的记下了她喜欢的碎片,林林总总,只是拼完了不知是怎样一种画面。 撕开包装纸,香味弥散开来,程溪有些回神了。 打开窗,往远处的粼粼斑驳的树荫处看,学着日剧里那些因烦恼和自由而绽放的少女,吃一大口饭团,嚼着嚼着,也就把明天可能会遇见的挫败给提早消化了。 有什么好怕? . 孟平川离开程溪宿舍后,直接去了曼辉拳馆。 人还没进门就被扁担拦下,扁担冲他挤眉弄眼,小声说:“拳馆来了个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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