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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格外招人心疼,大概是上天期望他借此成长吧,人心莫测,世间险恶,虽然我们满怀希望,但绝不能忘记这一点。偏偏,蔡仲是个健忘的人,对人的好感如同仲夏夜里忽然的惊雷一般莫名其妙,不知为何产生友善,却能持续很多年。 大一刚入学时,康明宇在食堂碰见蔡仲。 那天中午,他和往常一样在宿舍里看有关马哲的书——那一年他都在看绝不能错过的东方西方历史政变这类书籍,极权主义、牛仔时代、林肯解放黑人奴隶、血腥玛丽的真实历史等等。他偶尔看向窗外放松眼睛,滴眼液和书一起放在床头——他高中时已经不能失去它了——没日没夜的狂饮书海。 很难想象一个理科生会有自己的文学书房,里面少有几层关于物理化学的书,其余全是世界各地的名著。他选择书籍的方向一般根据纽约时报,如同一枚指南针。的学科对男人而言多半没有出路。 他们告诉康明宇,你从未见过一个文学专业的学生把高数几何当做业余爱好,却不能杜绝一位理科生热爱中国传统文化。 这里的意义已经非常明显,父母劝他把文学当成爱好而不是每天吃的牛肉和煎蛋。经过再三衡量,他同意了。 高中时他几乎不碰游戏,三天热血的老毛病让他的房间堆积很多典藏品,摄影机、吉他、架子鼓、古筝、琵琶、雕刻桃木的工具箱和日语口语天天练……诸如此类的东西能够堆满家里所有的楼梯间。 在感情方面他也有同样的毛病,热情时太过火辣,以至于别人认为他是疯子而后避而远之;这样足以冷却他的心,他便不多说什么,毫不犹豫的离开。表面看来他异常冷酷,拒绝过他的人会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在热辣的诱惑面前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他的确是玩玩而已,看,他转身的时候毫无一丝留恋。 可事实不是这样,康明宇很难过——亦如被伏龙一世抛弃后,不敢再顶着凌渡的名字出来,怕走不出回忆,怕看不破过往。 他习惯掩藏最真的自己,这便是是他矛盾人格的罪魁祸首。 一天中午他又痴迷看书无法自拔,抬手看表时才发现又要错过食堂的午餐了。他匆忙跑到最近的食堂,在排队的方向焦急观望——哪里一个人也没有——忽然有人大叫,“嘿同学,来这里!” 他闻声转过去,不远处的橘黄色塑料椅上坐着一个男生,眼睛好大,目光里充满喜悦。 他走到桌边淡然询问:“有事?” 男孩用力点头,恨不得把颈椎扭断。他伸手推出一个餐盘,指着对面椅子说:“坐下来吃吧,我给你发饭了。” “什么意思?”康明宇傻逼一样歪着头,他觉得自己的脑袋是不是装不下这个NB的世界,要么就是对方的世界观巨大。 对方却解释说:“哦,是这样,我也总是很晚来吃饭,所以每次我吃饭的时候大家都走光了,连打饭的都没了。前几次我就看到你经常这个点打饭,我怕你打不到就用自己的饭卡打了两份,跟阿姨说帮我朋友打的。” 这世道还能见到唐僧?康明宇当时想。他揶揄的说:“那我今天要是不吃了呢?” “嗯,我也想过这种可能,”对方嘟着嘴若有所思,“那我就吃两份呗!” “呵、呵,你也不怕撑死你!” 自此他们就成了朋友,然后介绍法熙文给蔡仲——康明宇和法熙文是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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