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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很容易受挫,但是也更容易被鼓动,严欢立刻兴奋起来。 “是哪一首?快点告诉我!” “……这一首?” “那我们现在就开始练习。” JOHN感受着严欢的兴奋和干劲,不由轻轻一叹。 “年轻人啊。” 年轻似乎是最大的资本,因为年轻人可以无数次跌倒再爬起来,可以有不知天高地厚的梦想,然后一点一滴地向它努力。孜孜不倦练歌的严欢根本没有注意到,似乎在不知不觉中,他又爱上了摇滚的另一面。 爱上摇滚的歌声。 一转眼,又是一个周末。 这天傍晚,严欢背着吉他来找向宽。向宽收工准备离开,看他一副紧张的模样,取笑道:“怎么,现在才开始感到害怕?” “不是,我只是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严欢那张还显得稚嫩的脸,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道:“虽然我和付声约好条件,要在那间酒吧驻唱,但要是酒吧老板根本不打算让我驻唱怎么办?” 他抬起脸,有些可怜兮兮地看向向宽。“要是我被老板直接赶出来,这个条件根本连实现的可能都没有了。” 向宽笑出声,揉着小鬼的脑袋。“你怎么现在才想到这个?” “之前只顾着练习。”严欢有些闷闷不乐,“要是真的不让我去台上唱,那该怎么办?”他说着,眼前一亮道:“要不我就直接在酒吧门口唱好了,能吸引多少人就是多少人。” “大冷天的,你想要在外面受冻,听歌的人还不乐意呢。”向宽揉了他一巴掌,看着有些蔫了的严欢,笑道:“放心吧,我早就帮你跟老板说好了。” “说好了?” “对啊,那老板恰好也是我们一起玩摇滚认识的熟人。我对他说,可以让你在几支乐队休息的时候上去唱一会。” “老板答应了?”严欢睁大眼看着向宽。 “答应了。” “向哥!”严欢欢呼一声,一个纵跃扑上去。“我真是爱死你了!” 向宽呵呵笑着接过扑上来的严欢,眼睛眯成一条缝。他可还有一句话没有告诉严欢,他还对老板说了,这个想要蹭台唱歌的小鬼和付声定下了一个“入队条件”。这才让老板提起兴趣,答应让严欢上台。不过若是被严欢知道了,大概会恼羞成怒吧。 这个自尊心强的小鬼,恐怕在正式完成付声的条件前,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就怕别人故意卖他好或者同情他。 就这样严欢后知后觉的一个烦恼,早就被向宽好心地解决。两个人,一把吉他,向着今晚的战场走去。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只需要严欢登台一歌。 时间:晚上九点 地点:NIGHTMARE酒吧 十七岁的严欢第一次登上酒吧的驻唱舞台,也是第一次对着挑剔的地下摇滚乐迷们唱出他的声音。旁边有人帮他插好电吉他的链接线,负责试音。 严欢站在打着灯光的舞台下,心脏呯呯的不断跳动。在舞台中心向外看,周围都是漆黑一片。明明观众的表情和视线,他应该是完全看不见才对,但是不知为何,严欢只觉得自己好像被所有人用尖刺般的视线看着。 看得他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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