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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言语间,又颇有一番冷幽默。 比如,有一次,阿尔兴致勃勃地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将之前来不及说出的赞美,还有最近遇到的事情,内心中的种种想法,以及一些刚刚想到的观点和见解全写了进去,一股脑地写了个痛快,然后,开开心心地寄出去。 那一次,汤姆柯蒂斯先生给他的回信就是:[简练是写作的首要美德,请注意详略得当的问题。你用的信纸不错,大小合宜。每次写到第十页的时候,你就提醒自己赶快停下来。因为那代表着大树旁边该被砍掉的草丛太多了。] 简单解释,他的意思应该是—— 请少说废话! 或者说—— 我只容忍你写十页废话。 阿尔太想笑了。 另一头,也许是眼瞅着校剧团这出新剧越排越好。 格蕾丝心中那个“想要大出风头,成为校园传奇”的蒙尘梦想,便又被拎出来,仔仔细细地重新擦拭干净,再次闪闪发光起来。 这位大小姐的家境太好,从不缺钱花,生活圈子相对单纯。 按照正常人的理解,本应该是那种乖乖淑女的性格。 当然了,她外在表现也确实如此。 可另一方面,沉迷于戏剧世界的她,内心深处不免又有爱幻想和相对叛逆的一面,整日胡思乱想,不甘平淡的生活,偷偷渴望着激烈刺激、波澜壮阔的人生。所以,她之前才会觉得阿尔出生贫民区、被死亡追逐,听起来是一件很酷的事,这绝非什么嘲讽,反而是真心话呢。 总之,这位碍于家境没办法亲身‘体会刺激生活’(接受社会毒打)的大小姐,在看到梦想之光又一次闪耀后,便忍不住兴高采烈地想要去做点儿什么,比如,花钱为自己搞点儿靠谱的道具。 因为这部剧的灵感来源于王尔德的。 而莎乐美最为著名且令人震撼的一幕,应该是抱着死去爱人的头颅亲吻! 所以,这位骨子里渴望不平凡的叛逆大小姐便也想将这一幕搞得震撼点儿。 于是,她自掏腰包,找了一位专业道具师,花了一大笔钱,抽空拉着男主角兰迪过去,耗时好几周,成功做出四个栩栩如生,不仔细看都看不出和真人有什么区别的人头,一个拿来排练,一个参加正式演出,一个准备留做替补,一个送给兰迪自己当纪念。 在道具做好的那一天,阿尔一进门就看到桌子上整整齐齐地摆着四个人头。 剧团的成员们没有在排练,全都在那哈哈大笑着围观。 兰迪坐在旁边的一张桌子上,神态还挺悠然自得的。 他一边沾着番茄酱吃薯条,一边伸着胳膊,孩子气地在那个送给自己留作纪念的人头唇角抹了点儿番茄酱,饶有兴趣地欣赏了一番自己唇边染血的样子…… “你还挺美啊。”阿尔走过去打趣说。 兰迪得意洋洋地笑了,反问:“那你喜欢吗?” 阿尔默默若有所思地将人头打量了一番,笑着奉承了一句:“看着自然也是美的,但没了生命,死气沉沉,远远没有你那么炫人眼目呢。” “我倒是挺想把自己送你的,只怕你不收。”兰迪哈哈一笑。 然后,他跳下了桌子,一把将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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