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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再用白话文写出来,想来应该不会出问题。 ☆、第十六章 想明白后,她便思索着要拿出哪一篇出来。 作为网络写手,写文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读者,只有知道读者是什么人,最喜欢看什么样的题材,才能写出大家喜欢的作品来。 杜锦宁习惯性地对她即将面对的读者做了一番分析。 首先,古代识字率不高,能识字的绝大部分是男性,所以,这篇得从男性角度去写,而且写男性喜欢看的内容。其次,能买话本看的,除了埋头苦读的学子偶尔偷闲喘口气,在念四书五经之余看上一看,其次就是像大伯杜云翼这种识得些字却没有能力科考的。这些人,大部分都处在社会中层,渴望出人头地,期望一举成名天下知…… 想到这里,一篇文章出现在了她的脑海里。,篇幅是里比较短的,而且这篇文不涉及和影射官场、舞弊等敏感话题,不会捅漏子。最主要的是这篇写了资质一般的读书人孙子楚,因为能离魂而抱得了美人归,而且这个美人还带了丰厚的嫁妆,并善于理财,对他还深情厚谊,见他死了还自杀相随。最后孙子楚又灵异地提前获得了科考题目,一举中了进士,得到了皇帝的召见,获得了封赏。这篇简直符合了所有男吊丝们的幻想。把它写出来赚上一笔钱,顺便打名气,想来不会有问题。 这么思索停当,杜锦宁便磨了墨,铺开纸,提笔写了起来。 她在现代也练过毛笔字,字写得虽然不是特别好,但也能看得过去。而且因为她记忆力不错,平时写查资料也常看繁体版的古籍和资料,所以繁体字对她而言也还好,至少一部分还能写得出来。当然,因为只是看得多,用得少,笔划较多的字少上或多上一两笔也是常有的事,这算是错别字,但至少不妨碍别人。至于不会写的字,她就暂时用简体字代替,等过后再想办法替换。 这时代既然有、、,想来定然是中国的哪个时代。她写繁体字,应该是没问题的。 杜寅生只是给了她一迭纸,数量大概有三四十张,纸张的宽度大约是现代的A2纸这么大小。 她不知道以后杜寅生还会不会送她纸,更不知道这篇能不能卖出去赚到钱,所以不敢浪费,尽量把字写得极小。好在杜寅生送她的两只笔中,其中一只比较小,适合写簪花小楷,为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繁体字写得别扭,又要尽量不涂改以节省纸墨,还要防止杜方蕙中途跑回来看她,偶尔手腕还要休息一下,因此杜锦宁上午只写了一千多字;中午杜方蕙走后,她又继续写,等到大概四五点钟,估计出去的人都收工回来了,她才收了笔。 看着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数了一下字数,她叹了口气。 在现代用电脑码字,这样写上四五个小时,不卡文的时候她至少能写七八千字;可今天算是抄袭,脑子里有她要写的内容,即便这样也才写了两千多字。 将纸上的墨汁细细吹干,然后将东西都收起来,放到自己床上的褥子下面压着,杜锦宁就听院里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娘,我回来了。”她的眉头不由得蹙了蹙,心里升出一股子厌恶。 大概是受姚氏的影响,杜锦寿的性子称得上恶劣。中午放学回来,大概记起了杜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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