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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少年精致的眉梢眼角溢了出来,像是夕阳之下流淌的金色河流,顾奕笙看着他,心中一时恍然,却是想起了自己看到对方的最后一面。 是太平间。 惨白的白炽灯,冰冷的铁架床,和因为剧烈撞击以至于血肉模糊的半张脸。 顾奕笙想不起来自己那时是怎样的心情,但此刻,此时此刻,那苦痛的余韵似乎重新卷上了心头。 顾奕笙闭了闭眼睛,忍住了鼓胀的酸涩,然后在叶夜抬起的视线里重新恢复了平静的假象,甚至从嘴角浮出了点笑容。 他想,没关系。 太阳仍然照耀着我... 只照耀着我。 那就没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评论区怎么和粉丝见面会一样! 下章即将有新朋友正式加入战局! —— 我为什么写个胡扯的番外都这么能瞎掰真的绝了(。)什么时候才能完结... 第104章 学弟 任何一个被叶夜爱过的人,都从没怀疑过自己得到的爱。 被爱是有感觉的,更遑论那份爱慕被完完整整,毫不遮掩地写满在眼睛里,伴随着那些显而易见的退让,毫无疑问的纵容以及温柔体贴的细节一并将被爱的人泡在温热的爱意中。 顾奕笙也是如此。 叶晨阳的出现是他晦暗人生中唯一的太阳,是他贫瘠心脏中独一无二盛开的玫瑰,他被那么全心全意、热情直接地爱过,所以即便太阳泯灭,玫瑰枯萎,他又遇见其他人,也不会被他人的爱意打动。 哪个如他呢?谁都不如他。 所以再相遇,再被那双满溢光芒的眼睛注视,顾奕笙甚至并不关心其中缘由,他只想抓住那份全心全意的爱,珍之重之,再藏进衣服内侧的夹层里。 几乎已经完全如他所愿了。 他不仅回来了,还大大方方地拉自己的手,无论是吃什么都想拉着自己,然后沿途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他记得自己的喜好,记得奶茶半糖,记得葱姜不吃,记得烧烤微辣——他只要瞥自己一眼就能知道一切。 就像是回到从前。 这就是从前。 重逢的第三天,他们去吃烧烤。 那是很平常的一天,他们像大学时一样坐车去了市区,对着网上推荐的网红小吃挨个吃了过去,最后停在了一家烤串店里。 街边的风很大,但好在天也不算冷,他们点完单之后,烧烤店老板是个北方人,笑眯眯说今天搞活动,送了他们俩一打啤酒。 叶夜和顾奕笙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该不该喝,最后还是顾奕笙说:“开吧。” 叶夜愣了一下:“你以前不是不喝酒吗?” 小顾孤僻又冷淡,即便后来上大学性格开朗了一些,也照旧是我行我素的很,说不喝酒就不喝酒,为此还差点和宿舍里一个看不惯他的打起来。 顾奕笙闻言略顿了顿,然后轻轻摇了摇头说:“现在会了。” 叶夜“哇”了一声,闲聊着去拿起瓶器:“什么时候学的?” 顾奕笙说:“大学毕业。” 叶夜动作停了停,他抬头看了一眼顾奕笙,眉尾微微耷拉下来,像个做错事的小孩:“...那今天还是不喝了吧?” 顾奕笙轻轻笑了一下,伸手接过了起瓶器,拿了一瓶啤酒说:“就当最后一次。” 他黑沉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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