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天下】(68) (第3/8页)
孤老有养,贫者得食,病者有医,死后得葬 ,如此种种,皆为百姓安居,反观你丐帮众人啸聚成群,游手好闲,与市井泼 皮何异,不独滋生事端,为百姓守臣所恶,有何面目指摘朝廷?」 这番话丁二爷是言之有据,朱元璋是被蒙元逼得过不下去才造反的,一家 八口一次灾荒就没了一半,当了皇帝以后恨贪官的同时,真心实意的关心百姓 疾苦,在前宋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官办福利,大明朝除了前面那些政策,还有 个「居者有其屋」的美好愿望,可这「福利分房」的政策贯彻下去难度太大, 大明国祚初立,实在没那财力,不过由他一手建立的荒政体系却在子孙后代中 一直完善,即便现代社会下也有可取之处。每逢灾年,这些史书上的大明王八 蛋皇帝们便承袭祖制,都把救荒作为重要政务,连被批怠政的二位皇帝,我大 清中也不得不承认「世宗、神宗于民事略矣,而荒疏至,必赐蠲赈, 不敢违祖制也」。 闻听丁寿之言,涂大勇嗤笑一声,「丁小子真是不食人间烟火,皇帝老儿 那些旨意落到地方还有几成,恐怕天知道,而且老天爷不开眼,地面上水旱蝗 灾不断,我们这些没爹没娘的苦哈哈不聚在一起,岂不都成了路边倒卧。」 丁寿默然,老叫化说的也是实情,大明朝流年不利,二百七十六年国祚天 灾不绝,共计有一千余次,公元1500年之后,小冰河期气候影响加重,更 是「无岁不告灾伤,一灾动连数省」,凭着明朝市民阶层的兴起,城市化大发 展,都城大邑内无论是讨生活还是舍饭施粥,都要比乡野间容易生存,一逢灾 年,流民乞丐便纷纷进城乞讨,皇城东安门夹道都有被乞丐堵住的时候。 沉思片刻,丁寿又开言道:「即便如此,朝廷对受灾流民并非置之不问, 只要愿归本籍,赐田十五亩,赠耕牛稻种,安家之需足矣。」这是朝廷法度, 只要国有余力,便会监督执行,现而今还不是明后期财政匮乏,要依靠地方士 绅的「同善会」帮着救济贫民的时候。 多说一句明后期盛行的「同善会」,与官办的「养济院」不同之处在于救 济标准,养济院针对本地籍贯,无人收养的鳏寡孤独疾废之人都予救济,若是 外地流民多了也可破例,同善会执行的则是会员制度,听着很高端吧,新人入 会必须会员作保,于是一个辅助官方救济的组织就同提供钱粮的本地士绅绑在 了一起,晓得东林复社抗起税来为何一呼百应了吧,大明对年收入四十两以下 是免税的,碍不着平民百姓和小商小贩的事,可架不住吃人嘴短啊。 「乞丐做三年,神仙也不换。」涂大勇懒洋洋地伸了伸腰,「自由自在惯 了,自然不愿再受约束。」 「成群结队,招摇过市,岂不滋扰地方,祸害乡邻,令地方有司为难?」 丁寿斜睨对方道。 大明治下乞丐数量是纳入地方官政绩考评的,西班牙使者拉达说在中国城 市见不到乞丐有可能是真的,要是摊上太祖太宗的时候,地方官因为街面上有 乞丐不得收养还要挨板子。 同样英国马戛尔尼笔下看到遍地乞丐也八成不假,不说那掺了多少水的「 乾隆盛世」,就制度而言,我大清对乞丐流民的管理走的也是另一个套路—— 合法化,直接给这帮花子头封官,把乞丐纳入地方保甲,成了乞丐便世代不易 ,再没有大明朝今天是流民乞讨,改日未必不是纳粮顺民的机会,养济院也没 了明朝时的高福利待遇,与前朝赖在养济院蹭吃蹭喝不走相比,我大清进养济 院是比打板子还有效的惩治办法,清人也不再同明人一样对乞丐尚抱有怜悯之 心,按照清末徐珂之女的想法,乞丐这些社会毒瘤都该被洪水、瘟疫这些天灾 给收喽。 不过大清朝虽说执行了这制度,最早提出这办法的却是东林元老高攀龙, 这帮标榜仁义道德的读书人也许是想弥补蒙元时期被列为「臭老九」的心理创 伤,孜孜矻矻为天下人等分类,毫不客气的将乞丐列入「无耻」行列,高攀龙 便是想颁发「火烙印牌」,将乞丐纳入乡约保甲,可惜壮志未酬,这位「入云 龙」就被九千岁玩死了,遗愿只得由摘了桃子的大清圣祖仁君们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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