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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块地,程瑜安本来是打算种满玫瑰的。可是最终还是选择了牡丹,好在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大香浓的牡丹勉强能满足程瑜安的胃口。对于颜色繁多、花型纷杂的洛阳花,程瑜安做不到安瑾元式的博爱,他偏爱红色系:炉红、赤龙焕彩、火炼金丹,或是银粉金鳞。 “下次带我去看看。”安瑾元又不放心的加了一句:“不会到处都是红牡丹,其他色的就一点吧。”绿色的花不多,这是安瑾元喜欢牡丹的原因之一。除此,他喜欢紫色。而且,牡丹是一种被诗句误会了的花。白牡丹,是一种比莲花洁净的存在。 “怎么可能。少不了你喜欢的绿色和紫色,瑾元哥,他们说喜欢紫色的可都是闷骚。”程瑜安坏笑着看着安瑾元身上的粉紫色Polo衫,今天刚刚见到安瑾元的时候,程瑜安就觉得画面新鲜了不少。 “趁热打铁,就今天怎样,碰巧阳光明媚,晴空万里。”程瑜安的心情全都表于色。 “和人约了。” “什么时候?” “今天。” “那我们的烛光晚餐怎么办?满桌的洛阳菜,食材、厨子什么的也都是洛阳的。” “往后。”关于烛光晚餐这个细节,安瑾元轻车熟路地过滤掉了敏感字眼。 “明天怎样?” “嗯。”明天,也好,如他说的。趁热打铁。 “约的人是谁,居然要用掉你一天的时间?” “你在我身上安了GPS?或者说是金毛?” “没有。”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还有无人飞机是怎么锁定我位置的。” “心有灵犀一点通。” 莫非是他落伍了,现如今的无人飞机已经可以通过面部识别系统来定位了。安瑾元蹲下身子,摸了摸桑榆的头,桑榆舒服的仰起头,很是享受。捏住桑榆脖子上的跟毛色相近的项圈,手指滑过0622这四个花体的数字,找到不显眼的结,安瑾元把项圈解开。 “别。”程瑜安有些抓狂得揉着头发。 狗脖上的项圈不单单是刻了这只狗的名字,以此宣明它是主人的。而且里面还装了GPS,凭此防止走丢。金毛、哈士奇都属于易走丢型,还有萨摩耶、阿拉斯加雪橇犬,都是那种一撒手就找不到了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安瑾元和人约在了拉丁,约的时间是午餐点。 提早到了拉丁,事先已经和高扬打好了招呼,安瑾元轻装上阵。 “怎么背个包?” “衣服。” “我们家厨房很干净的。” “干净到没有厨房味?”拉丁的厨房,安瑾元进去过,很整洁干净,一进去就是一股厨房味。而他今天,应该整整齐齐、不带一点杂味。而且,如果被闻出了厨房味,可就坏事了。 “……” “你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请验收。”领着安瑾元进了后厨,锃亮的道具,各色的食物,摆列有序。 “为了你的强迫症,我可是摆了半个小时才摆好。”高扬显然是在邀功。 “谢谢。” “有安大厨的赏光,这是我的荣幸。”高扬做了一个古礼。 “为什么会挂上我的海报?” 安瑾元说的是一张bnc的最新宣传海报,在一进咖啡厅就能看到的位置,上次来还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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