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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冷风一吹,骨头都能给人冻掉。 吃过午饭,司濛睡了一觉,然后再去郊区的墓地。 近来总是嗜睡,一天到晚总也睡不够。 睡得昏昏沉沉之际,她被人叫醒。朦胧见,看到晏竟宁的脸,“濛濛,到时间了,醒醒。” 男人的嗓音低迷而清润,好听极了,像是雨滴敲打在芭蕉叶上头。其实真要究根溯源,她最先对晏竟宁有印象便是因为他这管嗓音。他的声音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只要一入耳,却过耳不忘。 过去她一直觉得神奇,不知道原因。如今想来这便是命运的神奇之处。或许她命里就该遇到她,他的出现,让她接下去的人生发生了剧烈的改变。 她揉了揉眼睛,睡眼惺忪,“好困啊,没睡够!” 晏竟宁哑然失笑,抬起腕表看了眼,说:“你都睡了两个多小时了,还没睡够啊?你最近怎么这么嗜睡?” 她捞起毛衣套在身上,很是不解。 她嘟囔:“我也不知道啊,老是觉得睡不够。” 晏竟宁悠悠道:“你说说你,春困秋乏,夏天嫌热,冬天嫌冷,一年到头就知道窝在家里睡觉。你就是睡出习惯来了。” 司濛:“……” 她瘪瘪嘴,没反驳。抬了抬手臂,指挥道:“帮我把大衣拿过来。” 晏竟宁瞅一眼挂在衣架上的那件咖啡色的毛呢大衣,当即皱了皱眉,“穿羽绒服,今天这么冷,山上的气温恐怕会更低。” “好。”她听话地点点头,“那你帮我送柜子里翻件羽绒服出来。” 晏竟宁替她从衣柜里拿出来一件黑色的长款羽绒服。 这是司濛出嫁之前的衣物。当初结婚突然,婚礼一办,人就留在横桑了。这些衣服都没来得及搬过去。如今正好可以应急。 套上了厚厚的羽绒服,司濛又顺道把围巾和毛线帽都给套上,全副武装。 长辈不宜给小辈扫墓。秦琬歌没去。司家那几个兄弟都有工作,自然也去不成。一道去的除了司濛和晏竟宁,还有袁叔。袁叔给两人开车。 雨天,天气昏沉无边,更添几分萧索。 司潆葬在郊区的墓园,在一座小山的半山腰上。群山环绕,远离城市的喧嚣,环境倒也雅致。 车子停在山脚,有条小路蜿蜒曲折地通往山顶。 小路经政府修整过,灌了水泥,路两旁很干净,连杂草都看不见几棵。 陈叔撑了把黑伞,在前面带路,晏竟宁和司濛跟在后面。 郊区草木清寒,萧索荒凉。 小路两旁皆是成排笔直高耸的松树。树梢之上松针碧绿,绿意盎然。地上则铺了厚厚的一层松针,枯红的色调,像是一条地毯。脚踩上去,松软无比,脆脆的发响。 “袁叔,葬礼那天,有人来送她吗?”司濛眉眼低垂,神色自若。 袁叔走在前面,听闻司濛的话,脚步一顿,扭头轻声说:“有,特别多,她的粉丝都挤满了。” 百晓生短暂而充满传奇的一生,几乎是整个油画界的神话。离开时也是轰轰烈烈的,有无数人来送她。 没有人知道她曾病入膏肓,对自己的姐姐做了一件又一件疯狂的事情,将姐姐逼得抑郁。也不会有人看见她癫狂疯魔的样子和那凶残丑陋的嘴脸。 随着她的自杀,她的离开,一切都化为泡影,归于寂静。百晓生依旧是百晓生,是神一样的存在。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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