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入宫后我成了暴君的心尖宠(穿书)_分卷阅读9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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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97 (第1/2页)

    好在他们带了周礼和罗风,二人身手不凡的同时,力气也比旁人大。

    温遥却是不知,他们能提起百斤重的东西,全是因为他们有内力傍身。

    买了几十斤肉菜,又找了三辆拉车由周礼他们三人运回去,与此同时温遥又跟屠夫和农夫商讨,让他们每五天送菜和肉到食府。

    温遥需要的肉不需要太多,但每样都需要些,像猪肉,鸡肉是必不可少的,兔肉,羊肉同样需要一些。

    温遥原本还打算用牛肉,但这个时代很少有人吃牛,因此便讪讪作罢。

    只能以猪肉、鸡肉、鸭肉为主。

    猪肉温遥选得里脊,水柳,猪颈,猪排,以及肩胛骨后部的阴/肉,其他地方的肉剁成肉酱。

    猪蹄用来熬高汤。

    再烹饪调味料,一会儿用来做火锅底料。

    猪蹄炖了一个时辰,温遥加了些白莱菔进去,以去除汤里的油水。

    白莱菔是温遥今早在集市上买的,起初看到还高兴了好一阵,问过周运才知道白萝卜在这儿叫莱菔,分红白两色。

    等猪蹄顿烂,温遥再叫他们来后院,周礼拎了木桌和几把凳子过来。

    温遥直接端着砂锅出来,见人到齐了,便招呼几人坐下,“都坐下,站着干嘛。”

    得了话几人也不客气,周运跟在温遥身边最长,他一坐下,周围的人才纷纷坐下。

    温遥坐下说:“大家来尝尝这些猪蹄。”

    “我在里面加了些猪肚。”

    猪胃这些他们一般都不会买来吃,一是做出来不好吃,二是更加愿意把银子花在肥瘦肉上。

    周运倒是控制着表情没让自己看上去太惊讶,张小年和玥伶年纪最小,讶然的表情全铺在脸上,王大华眼中露出些许惊讶,不过更多的则是不敢相信。

    他在大富人家待过七八年,顿顿皆有肉,菜色也丰富,可就没见过他们吃猪肚子和猪蹄的。

    温遥说了吃,便自行动筷,他一动周运想也不想地夹了一块猪蹄,吃了第一口就忍不住吃第二口。

    要说一般人家觉得猪蹄费钱,而且肉肥,一些姑娘不愿意吃,觉得味儿腻,鼾得很。

    但温遥炖的猪蹄没什么油水吃起来也不油腻,反而多了一股萝卜的香味。

    几人中就有认识莱菔的,王大华吃了一口,纳闷道:“主子,这白色的可是莱菔?”

    “正是。”

    “它还能炖在汤里?”

    “对。”温遥点头说:“它除了做药引还能用在吃食上。”

    “想不到它还能拿来吃。”王大华犹如自言自语,语气里透着惊喜,他吃了一块后,惊喜感越发浓厚。

    “这莱菔味道不错。”张小年说着,玥伶十分赞同地点头。

    “好吃就多吃点,这猪肚也不错,你们都尝尝,再过几日我还得去别的地方。”温遥说着给自己夹了些猪肚,猪蹄汤配着火锅底料放在井水里镇着,应该能保持两日的新鲜,等到第三日就需要重新制作新的锅底料。

    想到只能保鲜二天,温遥不得不叹息,这要是有冰箱少说能保鲜四五天。

    “刚才我把火锅锅底做出来了,下午都帮着洗菜切肉,肉都要胸大肌上的,鸡腿和翅膀上的肉先别动。”温遥朝几人说道:“鸭翅和鸭掌也是,以后每次都这样,把这几样留下来,其他地方的肉可以切片,也可以剁成肉酱,做成肉丸放火锅里。”

    几人不知火锅是什么,但主子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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