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男神请走开(穿越)上_分卷阅读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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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 (第2/2页)

旅店准备走人。

    其实他还想说一句我和夏沫先跑,你殿后,不过这种明显作死的行为顾偃是不会做的。

    初寒忍了半天,终于没忍住:既然有传音魔法卷轴,为什么要来到镇中心?

    已经废弃的魔法卷轴,又为什么要收起来,随便找个地方扔掉最好,留在身上万一被人发现会有危险!

    为什么要说最快今晚最迟明早,万一兽潮没有到来,你的努力就白费了!

    面对主角一连串的问题,顾偃简直不造该怎么回答。要告诉他一开始没用卷轴不是因为自己抠门而是他从来没用过压根没想起来吗,要告诉他留下卷轴是因为这是玉婉柔的母爱他舍不得丢吗,要告诉他因为他是主角自己才确定兽潮肯定会来吗?

    无论哪一个都说不出口好吧!但是不正经回答肯定会被当成看不起人被记恨被一剑捅死的!话说已经关系这么密切了到底要怎么把自己路人化啊!

    那个就是看到钟楼有守卫才想到用卷轴的

    是为了我吗?初寒紧紧盯着顾偃问,因为不想我被抓到,才使用珍贵的卷轴吗?

    这个刷好感度的机会就在眼前到底要不要刷?这是否是正确攻略?暗黑系BE结局的游戏,过度刷变态主角的好感度最后会不会被做成标本好朋友一辈子保存这段友情?宅男游戏控王大明很纠结。

    当、当然不是了,我只是一时没想到而已。我们家老有钱了,魔法卷轴可多了,我平时从卧室到饭厅都用传送阵的好吧!顾偃最后的选择是实话实说,没办法,好感度不敢随便刷。

    可惜这实话实在太夸张,没见识过土豪风范的主角根本不相信,只是点点头说:嗯,我知道了,我们赶快回去准备离开吧。虽然我一点力量都没有的人,但做你的盾牌还是可以的,顾偃,我一定不会让你有事,以我的生命起誓!

    说完还用满是烧伤的手牵起顾偃的馒头胖爪,一脸忠犬地坚定拉着他跑。那我会保护你的眼神啊,但凡他力气大点,绝对会抱起顾偃跑的!没错是抱,牢牢护在怀里那种公主抱,而不是被当成箭靶背在身后那种背!

    啊咧?顾偃就ort了,主角你告诉我到底我怎么刷了你的好感度,我改!

    明明文中主角就算圣父谁都帮助并且阳光思维,但因为之前的经历要从心底接纳一个人是很难的,书中能成为他后宫的妹子和小弟们都付出好多他才接受的,为什么到他这里,好感度就这么容易刷啊!

    难道真是因为夏沫小朋友这个刷好感度的重要道具?

    可他还是想做路人甲怎么办Q_Q

    顾偃的声音引起了全镇的混乱,平民没有任何能力,他们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就算这个消息没有得到证实,还是有很多平民迅速卷铺盖拖家带口跑到万兽丛林反方向的城门处,打算等确定没危险再回来。

    莱昂只是一个小镇,又是作为交通站的没什么大攻占价值的镇,并不像十四大主城那样管理严格。宵禁根本没有,就连围墙和门的管理也不严,毕竟总有人深夜赶到这里要休息。

    这么一来,有反应迅速的人已经跑出城很远了,等镇长派兵去维护秩序时,那些没来得及跑出城的平民开始闹事了。就算这个世界人平民地位极低,但人多力量大这句话也是走到哪里都有用,几个据说身份和镇长一样高贵的骑士,都被众人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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