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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现差错,他现在应该是在朔方殷氏的地盘。出于仙派之间长久团结、互通有无的良好愿望,殷氏出面,创建了“曜云门”作为公学,好让各家子嗣来这里学习。今天是各家适龄子弟聚齐的第一晚,殷氏家主纪云霰便组织起宴饮,权作欢迎大会。 这打算自然是好的,十二至十六岁间,各派子弟在此地共同修习,既能互相学习比较,又能加深感情,对于将来的仙派团结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 不过,江循认为,把一帮三观还未成熟、水平参差不齐、思想南辕北辙的小孩儿搁在一起磨合,很容易搞出事情来。 毕竟,原主就是在曜云门里,把好好的学习圣地活生生折腾成了个风流场,全方位不侧漏地拉起了一票人的仇恨,让所有世家子弟在提及秦氏的风流中二病公子时都心生厌恶。 既然赶在了什么还都没来得及发生前就进入了秦牧的身体,江循决定,以后他的人生口号只有一个—— 学习使我快乐。 江循在现代主修的是外科医学,种种理论实践都建立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现在想要在这个世界立足,必须一切推翻,从头学起,想到这些,江循哪有心情去猫三狗四拈花惹草。 七拐八拐的,在阿牧的指示下到了白露殿门口,江循果然看见台阶下端端正正地跪着个少年,腰背挺得笔直,像有墨线约束比规似的。 江循刚走出两步,那少年似有感应,扭过头来。 看清他的面容后,江循不禁在心里喝了声彩。 少年生得俊美清秀,高鼻深目,看上去有几分异域血统,大概与自己同龄,看到江循,他清澈的双眸几乎要流光溢彩了。 他一跃而起,可因为跪得太久,冲出两步来就栽倒在地,但他察觉不到痛似的,利索地爬起来,颠颠跑到江循面前,眼睛水汪汪的:“主人!” 江循看着他那双清亮可爱的狗狗眼,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也不免遗憾了起来。 那宫小熊虽然嘴毒,可也说得没错,不管怎样漂亮,乱雪也只是个智力低弱不及五岁孩童的人。 换句话说,上辈子的主角,对着这么一张牲畜无害的脸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吃下去,也是有够丧病的了。 江循拍拍乱雪的肩膀:“腿没事?” 乱雪挺纯真地一笑,声音也带着 阳光一样的温暖:“主人你来找我啦。我等了好久。” 江循不由想到,在中,原主醉酒离开白露殿,就找了个俏丽美女翻云覆雨去了。 换句话说,按照原来的剧情,这可怜孩子是在白露殿门前跪了一夜的。 即使是现在,距离自己离开白露殿到变猫到被玉邈捡走,期间起码也有一个多时辰,乱雪却一点伤痛委屈的表情都没有,盯着自己看时,眼睛里还闪耀着动人的星星。 江循拿出十二分的耐心,温柔问道:“为什么去拿宫公子的天宪?” 乱雪疑惑地歪歪头:“宫公子,是谁?天宪是什么?” 江循用手势比给他看:“……天宪,那支三尺半的白色骨箫,宫家家主的仙器,别在一个人的腰间的。” 乱雪“啊”了一声,恍然大悟:“那个?……因为我觉得主人会喜欢的啊。”他比划着,竭力地找到词句好表达自己的意图:“我看主人总是不高兴。我看他们吹吹唱唱的,人就高兴起来了。我要给主人也找到高兴。箫,拿给你,高兴。” 乱雪说简单的话时还好,话一说长,语序难免混乱,但基本的意思还是能听明白的。 阿牧:“嘤嘤嘤。” 江循:“……你哭什么。” 阿牧抽抽鼻子:“好可爱,让我摸摸他的头。” 江循本来觉得摸头什么的略娘,但既然是系统提议,他也就随手撸了一把。 乱雪的头发很长,规规矩矩地梳了个四方髻,应该不是出自他自己的手笔,江循就多问了一嘴:“头发,谁梳的?” 乱雪答得很快:“小姐。” 江循的胆囊猛然抽缩了一下。 ……他居然忘了秦牧有个妹妹! 书中提到秦氏家主除了一对双生子外,再没有别的子嗣,只得秦牧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就当做接班人培养,是父母的掌上珠玉,而那个所谓的“妹妹”就像是凭空蒸发了一样,毫无存在感。 江循怀疑,作者是写着写着就把这个妹妹给忘掉了,不然,就作者那低如马里亚纳海沟一般的节操,一定会让主角和她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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