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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顺着他爹的线去投靠段先生的时候,安排了王二六待在沈子焉身边护他周全。回上海以后,本来李同文是要调他来做这个副官的,但是半路杀出个头头学了武的沈子焉来。 沈子焉自小颖悟绝伦,在学堂里就是先生要纤纤玉指一指,头个赞扬的人物。按理来说,做李同文的副官就正好犯了功高盖主这一条,这点沈子焉比谁都明白,一开始他还婉拒,说要不然寻个名头,做个顾问之类的,现在洋人不都时兴这个嘛。 但是李同文总爱说,一家人,论什么功过,怕什么夺权,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全给你了都成。 也是,他要权的初衷也不过是为了保沈子焉事事诚心如意,如今不过是换种说法的物归原主罢了。所以后来,沈子焉成了副官,王二六做了警卫官里的头号人物。 这司令部也从李同文的一言堂成了沈子焉的一言堂,毕竟对沈子焉言听计从是李同文的本能,好像是打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病,刻在骨子里的,治不好,他也不想治。 王二六一进来的时候就觉得气氛不太对,自家将军一副要把他扔进苏州河里洗脑子的眼神,吓得他忘记要来报什么了。吚吚呜呜了半天,一拍脑子拿出了放在口袋里的信。 一共是20封,每封都被完好地包在信封里,用火漆烙上了印,不知道是没被打开过,还是没被寄出去过。 李同文把他们一封封打开来,里面是普通的稿纸,有点泛黄,但是纸张像是被刻意保存得很好,一点折痕也没有。 稿纸上朱红色的线条四平八稳地把一个个字迹娟秀的小楷圈在框里,像被人捧在掌心里的玛瑙,里头镶进了黑曜,风一刮都怕他吹碎了散了。 李同文和沈子焉一人一叠粗略地翻了两页,有些地方墨迹晕开了,应该有点年头了,大白天都有点辨不出来。 李同文拉着桌上的白玉珠串,白玉珠串连着一盏灯。白玉珠串一拉,灯就开了,灯一开屋子里就亮堂了。 他就着灯,一页页地翻过去,像是普普通通的家书,没有署名,大概是觉着收件人心中了然是谁寄的,也就略过了。他再回看第一张的开头,除却拿些个“惠书敬悉,情意拳拳”的场面话,赫然写着的是“家旻”二字。 “这个家旻?是顾家旻?” “报告少将,是的。” 沈子焉手扶着鼻梁上的金边西洋眼镜,光照着反出淡淡的银光。 “这是叶文雨写的?” “副官好厉害啊,这么快就看出来了,我们查了好久。” 闻言,李同文也飞快地翻阅稿纸,本就破旧稿纸在他手中都要被抖落散架,生出火来,最终也没看出个所以然。但李同文好面子,不想在爱人面前露怯,边点头还边言之凿凿地说,“还真是叶文雨写的。” 王二六想着,要不说能做到李将军和沈副官这位置上的都有点过人之处呢,这不是自己合着几个小喽啰查了两三天的东西,他们两个一眨眼功夫就琢磨完了。 “少将,您从哪看出来的?” 王二六是真的很诚恳地想请教李同文这个问题。 李同文挠了挠自己凸起的喉结,好像莫名其妙地有点硌得慌,但幸好没此时的王二六硌。 “这你都看不出来,还来问我?” 这是李同文能想到最故弄玄虚的借口了,再带着点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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