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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邪笑了笑,他转过头看了看这个小年轻,“你现在可是跟我们一条绳上的蚂蚱。想跑?跑不掉的。” 黎簇当时死的心都有了。 这个男人是个恶棍吧。 艳阳高照的胡杨林,他们要去的地方据说是一望无垠的沙漠。 黎簇这辈子从来都没有去过沙漠。 但他的同学沈琼不久之前刚刚从沙漠里回来,看起来还玩的挺高兴的。 但黎簇他高兴不起来呀,他可不是去沙漠里玩的,也许是要送上命的。 他跟着吴邪(化名关根),王盟还有一个会讲许多语言的蒙古人马日拉坐在一辆吉普车上,他只觉得热得慌也燥得慌。 这群家伙看上去没有一个好惹的……就算是满口跑火车的马日拉看起来也有几分真本事。 感觉他才是其中最没用的那个家伙了。不过黎簇觉得那群人只是把他当成活地图而已。 人不如地图。 真惨。 ***** 宋春水背着一个小背包出现在一片胡杨林的附近。 正值中午,太阳热得像烧头。 他的黑框眼镜下落了些,露出了眼角那颗小小的红色的痣。 还没到。 宋春水要去古潼京。在路明非给他的消息当中,龙族活跃的地点就应该是那里没错了。 他本可以选择搭乘车辆,但宋春水自己一个人走过去。 自认为年老体衰的陆校长觉得他这方法不可取。 大家都是老家伙了别这样子折磨自己了。 路校长只要一个电话,便会有七八十辆吉普车连带巨汉停在宋家家大门口。 这话可不是空说的。 要是他愿意,全世界的财富都会在一瞬间向他倾斜。 谁让路校长是路明非呢。 是个世界都偏向于他的男人。 可宋春水拒绝了对方的好意。 与其坐车去,他宁愿一步一个脚印走到沙漠那边。 虽然说这样子要花费许多的时间,但他自认为自己的教程还是蛮快的。 相比那流云般的风景,他更想把每一个景物的模样都收入眼底。 宋春水不知道自己等了多少年,他一直都在等待龙的出现。 但如果单单是寻找龙类的话,他也可以到其他地方去的。可宋春水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些什么,几十年间都偏居一隅不肯离开这个省份。连这个学校他都不愿意离开。 宋春水不知道那个原因是什么。 有的时候他也质问到自己。可终究没有得到过回应。 “太阳。” 宋春水感觉自己的眼睛上热热的,像是有一股暖流。 那就是太阳的光辉,炽热而温暖。 不过若是在别人看来,他一个人走在太阳底下的沙漠当中实在是太傻了。这样子下去的话十个人都会晒伤,最后甚至晕倒在这里。若是途中没有人救助的话,他可能就要把命交代在这了。 可那也只不过是普通人的想法而已。 他可是混血种啊。 宋春水的每一个脚步都踩在某个区域当中最大的沙粒上面,他乐此不疲。 背包也不重……里面其实只有水和压缩饼干,还有一些简单的换洗衣服。 当然了,洗是不可能那么简单的。沙漠里哪有那么多水供他去浪费啊。 宋春水咬了咬自己的指甲,上面已经变成光秃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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