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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得连头发都要枯萎了。 她还记得那是个很普通的星期日,她从KTV包厢出来准备去洗手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酒吧区域里,在喧闹人群角落里一个人抽烟的秦逸,明明那双眼睛里映照着灯光与俗世纷杂,可是又偏偏一副什么也瞧不上的模样。 好像眼睛里有个幽深的黑洞,把所有美好都吸进去了。 手里的烟和身上的打扮都十分明显地传递着一个消息:他是个很危险的男生,不是她一个普通的女生可以接近的人。 不管方雨漫和多少男生交往过,她都没见过这种特别的气质,一下子把她震慑在了原地,甚至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忘记了。 多年后她想起自己对秦逸的一见钟情,大概概括一下就是:好奇心十足,又过惯了安逸日子的她——就是想作死。 她开始向同学打听一切关于秦逸的消息,很快,人缘极广的她马上收集到了一切她想要知道的东西。 可是抽烟喝酒打架被学校记过,这些消息不仅都没有吓跑她,更让秦逸在她心里蒙上了一层特别的柔光滤镜。 大概这就是脑补的力量,也不知道最后的秦逸被方女侠补成如何一个形象,实在是让人无法不佩服女生的精彩内心世界。 得到充分理论数据支撑的方雨漫开始了不怕死之旅——她就是要去追秦逸。 从小到大被方叔叔宠着长大的方雨漫向来就是个直来直去的男孩子脾气。 出生这十几年来她也未曾遇见过什么得不到的东西,向来活泼的性子也很得男孩子们的喜欢,简直算得上顺风顺水地活到了现在。 并且终于踢到了秦逸这块过不去的槛,疼了个两眼发黑。 秦逸作为一个资深流氓,什么女朋友没有换过,只要那些女孩敢凑上来,他也不是不敢收下,而方雨漫这种小女汉子性格也算不了什么。 反正大家年少轻狂,什么都有,时间、好感、未来都是一大把地握在手里,什么都可以拿来挥霍,而爱情自然也可以拿来玩一玩。 更何况,少年少女们哪里懂得爱情是什么,只是粗略地知道了什么是喜欢,简单地认为喜欢就应该在一起,时时刻刻的陪伴便是对彼此的忠诚与最好的表达爱意的方式。 既然对上眼了,就要对得起观众。 方雨漫也算是个长得不错的女生,多在秦逸面前晃一晃,大家也不是新手了,稍微对了一下暧昧的眼神,自然也就能凑成了一对。 方雨漫终于成了大哥的女人,天天被中二的兄弟们簇拥着喊着大嫂,到处出入各种乌烟瘴气的场所。 以往她对于这种古惑仔一般的行为是感到相当不屑的,但是第一次如此喜欢一个人的方雨漫反而感到了一种安全感与被肯定的感觉。 既然秦逸是这些混混们的大哥,她自然就要占据他身边这个位置,被叫做大嫂是所有人对她的肯定。 就像徐嘉忆当初问她的问题一样,你难道不知道秦逸是什么样一个人吗? 可是方雨漫就像鼓足了勇气,走上了那条海拔四千米的钢丝一样,她坚信自己只要足够大度,足够具有强大的意志力,一定能够走到对岸。 在无数人赞叹的目光下摘取那胜利的果实,不管她是不是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不管脚底扎了多少的伤口。 一个向来大大咧咧的女生收起了所有的刺,就怕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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