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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听说能出门,大家倒是很激动。 寻聿明是一路跳级进的大学,当时才十五岁,在家时外公管得又严,别说酒,连酒心巧克力都没吃过。教室里几十个人,只有他对酒精最好奇。 教授带领大家来到学校大门口的教堂前,清点好人数,让同学们依次登上去Napa的橘黄色大巴。斯坦福在阳光充裕的加州,面朝大海背靠沙漠,早晚温差极大,最适宜葡萄等水果生长,附近酒庄很多。 从学校出发,到纳帕大约两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能看见湛蓝天空下,被毒日头烤焦了的金黄色草地,还有热风席卷过的白沙海滩。 品酒老师抱着把木吉他在车前唱老鹰乐队的,有会唱的同学便跟着一起哼唱,渐渐的都活跃起来。 寻聿明怀抱一本独自坐在车尾,前面隔着三个人是庄奕。他们两个是班上唯二的亚裔,目前为止还没说过话。但庄奕的名气他有所耳闻,那是个很受欢迎的家伙,听说打得一手好球。 到酒庄后,同学们挨个下车,金发碧眼的向导已经等在那里。教授和她很相熟的样子,打过招呼就带领大家往古堡里走。 从圆拱门进去,穿过饱受风沙侵蚀的石砌走廊,入目是四面彩绘的宗教壁画,长长的木桌摆在中间,上面搁着两排亮晶晶的玻璃酒杯。 同学们得到老师许可,接连尝试了两种葡萄酒和一些不醉人的甜酒,跟向导走下窄梯,来到堆满圆木桶的阴暗地窖。带队的两个人滔滔不绝地讲述各种葡萄酒的酿造和窖藏方式,酒意上头,所有人都高兴起来。 寻聿明站在最外圈,抱着杯子浅浅啜了一口,小脸顿时皱在一起,好苦。 庄奕从小跟着家里人喝酒,以前也来过纳帕,因而只懒懒地站在门口,并没往前面挤。看见寻聿明的傻样,他凑上来笑说:“你耳朵红了。” “啊?”寻聿明愣愣看着他,突然捂住自己的耳朵,嘿嘿傻笑:“你别看,我不给你看!” “你不会是喝醉了吧?”庄奕看他脚步虚浮,颠三倒四,整个人晕晕乎乎的,扶着他胳膊问:“真醉了?你喝了多少?” 寻聿明变戏法一样,从身后掏出两只沾了明黄色甜酒的高脚杯,献宝似的说:“我都喝完了!” “……” 他忒也老实,让他品酒,他还真当可乐喝了,“咕嘟咕嘟”喝水似的,一口气干了个底朝天。 庄奕怕他耍酒疯,一只手牢牢抓着他胳膊,附在他耳边吓唬他:“你耳朵好红呀,大家都看见了。你可千万别说话,一说话他们就把你的耳朵摘走了!” “我……” “还说!” 寻聿明吓了一跳,缩着肩膀迷迷瞪瞪地看他,蓦地,举起手食指抵在嘴唇上:“嘘——”又偷偷笑起来:“你想偷我的耳朵呀?” 同学们听见动静,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看过来。寻聿明压根儿没注意,还摇摇晃晃地傻乐,指着墙壁上悬挂的铁锈色飞龙,嚷嚷着要解剖。 庄奕又好气又好笑,无奈地摊摊手,众人哄然而笑。 教授朗声说:“哈哈哈,看来我们今天有个赢家了!” 那天离开酒庄,寻聿明是被庄奕扛在肩上带走的,出门时还踹了他一脚,口里嘟嘟囔囔:“臀大肌是人身上最……最大的肌肉,那么大!” “那次之后我就没怎么喝过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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