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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骄傲的事。 爱上同一个人,也算是找到了知音吧。 可惜,楼歌是失败者。“情敌”这个字眼不但不令他骄傲,反而让他非常憎恶。 这世上个人之间最大的两仇恨是“杀父杀母”之仇与“夺妻掠情”之恨。 横在他跟齐宁之间的就是后面一种恨事。 楼歌恨齐宁。 楼歌喜欢小阳。 喜欢小阳的程度与仇恨齐宁的程度是正比的。 情仇啊!男人一生追求的东西是什么? 自尊自信自强自胜 齐宁抢了小阳 伤了楼歌的自尊自信。 大男人的情怀被毫无顾忌的践踏了。 楼歌对小阳的感情,以前若有一百分的话,现在却成了百分的平方了。 从市场定律来说:要的人多了,物便珍贵起来。 楼歌不喜欢失败,当然,这是因为他以前失败的机率不高。 成功不断地累积,难免会使他的意识有一些膨胀。 他没有检讨过自己的失败。他认为,自己是大意了被人钻空子了。他认为,只要自己认真出手就可以扳回局势。 他淡定。 他在这种认知下来到了香港打算与齐宁斗一斗。然后小阳就会知道齐宁是多么不可靠卑劣的男子。 只不过,世上的万物在你需要的时候,不会按你的意志前进的。 楼歌一直没机会与齐宁象美国西部的牛仔一样来一场真正的决斗。 楼歌懊恼,他一到香港就被林天杰的阴谋诡计给缠住了。 而齐宁这个对手比他认知中的更阴险。 无论楼歌的拳头有多重,打出去就象落在棉花上。 憋气啊。 而他本人被齐宁这个阴险小人派来的人给附上了。 阴魂不散的附骨之蛆:黎卓亮。 查不出这个人的资料来。 哈哈,还好,现在摆脱这个男人了。 楼歌愉快得忘记了身上的伤痛。 大男人失败一次算什么?等待机会卷土重来。 背叛了齐宁的人叫小乙,这只是代号。 他们是短暂的合作,不需要牵涉过多。 条件是:楼歌助他杀了林天杰,而他助楼歌救回他的手下。 楼歌并不知道林天杰在哪里,但楼歌知道有一个人是林天杰备用的替身:金铭。 金铭认识楼歌。 楼歌约了金铭。 楼歌看着代号为小乙的男人一刀杀了金铭,手法干净利索。楼歌跟在小乙身后看着他把尸体弄进了公园,看着他把金铭丢在了草地上。有关这一点,楼歌不理解。为什么要丢在公园里呢?楼歌没问,一问显得头脑比对方差。 这期间楼歌一点忙也没帮。 “还不走?”小乙的声音有点冷。 楼歌讨厌被人用这种口气说话。 “你不觉得尸体丢在这里很单调么?”楼歌用更冷的声音回话。 “什么意思?”小乙问。 “林天杰死得太容易了。”楼歌戴着皮手套的手里抓着一把烟头(金铭等他的时候抽的烟),把烟头最长的一支夹在金铭的手指站,剩下的丢在尸体一边,顺便把尸体的一只腿弯了弯。 “这么做有什么用处?”小乙不以为然。 “就因为没有用处才能扑朔迷离。”楼歌满意地看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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