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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有了阿臻,时间才具备了它存在的意义。 他用自己的血液让萧臻发生异变,从此,只要他生,阿臻便能活着。 但是他的血液太强大,萧臻根本无力承受,为了让他成功异变,就需要血液──并不是那些可笑的血液代替品,而是真正的血液。 虽然血族的血液效果差了一些,但是也已经勉强足够,也许人类的血液才是最好的……人类在都市,那里是世界最坚固的堡垒,他还不能冒这个险。为了阿臻,他不能有任何闪失。 而且,他并不想与他们的孩子为敌…… 血族的血液让萧臻的身体比一般血族虚弱,已经习惯了那些血液的他也无法再接受血剂。营养的缺失让他容易疲惫,不过这样也不坏,这样阿臻才会永远需要零、永远无法离开。 在沙漠中要找到血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零无法去过分张扬地再去屠灭一座城镇,这样会引来军方的注意,还有那些该死的‘监视者’…… 他已经活了上千年,可以说是最後一个“纯种”的异变者,他经历过末日之陨,他也曾经拥有过整个两河流域直至中亚的领土,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最後会爱上一个人类。 这是上帝设下的一个甜蜜的陷阱,为了使恶魔放弃圣徒的领地,而他……甘之如饴。 萧臻在异变之後,断断续续地沈睡了十年。後来,零带着他来到了这座城镇。他们得到了热情的欢迎以及良好的待遇,萧臻也在充满人气的地方而恢复得更快。然而,他却不知道黑暗中一双兽目正在怒视着这一切。 所以,接近萧臻的镇民一个接着一个地消失,在镇长发现到不对的时候,恶魔已经占领了这个地方。没有人可以逃出去,他们仿佛活在了恶魔创造的世界之中,永远在牢笼里徘徊,直到一个又一个成为萧臻的食物…… 而刚刚成为血族的男人却不知道一切,他安安静静地活在了恶魔为他建立的伊甸园之中,与世隔绝。 时常陷入沈睡让他总是遗忘今天是何年何月,他们的房子里没有任何可以记录时间的东西。有时候他进入睡眠,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隔年。所以,他并不知道,爱缩在他的脚边听他说故事的小尼莫,还有时常带来浆果酒的朱利安,已经成为了他现在饮下的红色液体。 或许,他迟早会知道的。 亦或许,他已经知道了…… 至少现在,他们会持续这样的生活。 在花圃之中的男人在听到脚步声的时候缓缓回头,他的手上是一个编织好的花圈。 零拿着托盘走了过来,杯中的红色液体在夕阳下闪烁着迷离的暗光。 “过来。”萧臻微笑地看着男子在他面前单膝跪下,乖巧地抬头凝视他。 男人把花圈放在零的头上──眼前的男子如同画本中美丽高贵的精灵王,所有一切有关於美的词汇,都不足以形容他。 “好漂亮。”零抬了抬眼,然後把花圈拿下来在手里转了转,露出了孩子般的惊叹。 萧臻却有些涩然,他微红着脸微微笑道:“我也想不到能给你什麽,这是我的父亲教我的,他是一个很温和的人……”萧臻的眸光闪烁了一下,轻道:“那时我很小。他告诉我,学会了,就可以把花冠送给我喜欢的人。” 零拿着花圈的手一颤,看了看男人,再瞧了瞧手里的花圈──那个眼神好像是看到了最贵重的东西,他把它小心翼翼地戴回自己的头上,然後眷恋地把头枕在男人的膝盖上,享受着那只手拨弄着自己的发丝的感觉…… ──好爱他、真的好爱他。 恶魔幸福地无声呢喃。 “……我也是。” 男人低下头,在恶魔的耳边,轻轻地道。 风中扬起迷人的花香,花瓣落在了旁边那杯艳红的液面上,微微荡漾。 ──完── <% END IF %> 作家的话: 番外二补完。 一想到後天开学,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_( :3 J Z )_ 哎,莉莉丝我发现你真是一枚尤物, 配阿臻这个老人家会不会太暴殄天物OTZ 有亲问他俩还能不能生BB, 作者真心觉得这个问题太重口。 我个人觉得按照莉莉丝的病娇程度, 孩子神马的,你们不怕到时候互殴麽──啊,人类的话就算了 _ ( : 3 J Z )_ 总之这个番外我写的很哈皮, 肉虽然没什麽不过也是作者苦战了几小时的心意 OTZ, 果然肉素混搭才是真道理。 关於新文也许暑假再开,大家就别催了, 开学彻底让我萎了,放假了我又是一条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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