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吴霸春秋_第629章 嫡庶之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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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29章 嫡庶之争 (第1/2页)

    “御史中丞所言大谬!”

    邓析的话音一落,德高望重的右丞相孔丘,立即出列,大声斥责道:“古制毕竟是古制,吾等岂可循规蹈矩?”

    “尤其是在立储这般大事上!”

    “再者说,先王寿梦之遗命,是改父死子继为兄终弟及,而今大王立储,是为父死子继,岂可一概而论乎?”

    孔丘居然公然反驳宗法制?

    这让吴国的君臣都不禁颇为诧异。

    要知道,孔夫子之前可是一直鼓吹礼制,试图恢复《周礼》的。

    不过,孔丘从来都不是一个循规蹈矩,迂腐不化之人。

    这一次,为了自己的得意门生公子鸿,孔丘算是豁出去了。

    舍下一张老脸,非要为公子鸿争得储君之位不可!

    “呵呵!”

    御史中丞邓析轻蔑一笑,道:“右丞相,你不觉得荒谬吗?”

    “右丞相是海内闻名的一代名士,学富五车,饱读诗书,岂不闻废长立幼,废嫡立庶,乃取祸之道耶?”

    “宗法制的原则,右丞相岂能不知?”

    邓析咬死了废嫡立庶的宗法制原则。

    上至天子、封君,下至公卿、大夫、士,他们的爵位、封邑、官职皆为父子相承。

    这种继承原则一般是以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嫡长子为继承人,若废掉嫡长子的继承权而把该权利转给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则叫废长立幼。

    在历朝历代,废长立幼,废嫡立庶的事情,都不在少数。

    如汉景帝废太子刘荣为临江王,立胶东王刘彻,后为汉武帝。

    如唐太宗废长子李承乾,立晋王李治,后为唐高宗。

    如隋文帝废太子杨勇,立晋王杨广,后为隋炀帝。

    康熙两废太子,立雍正……

    有好有坏,不一而足。

    不过,这些有作为的帝王,之所以废长立幼,是因为那个儿子着实是能力出众,非同一般。

    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

    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

    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宗法制度是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继承法,也是继统法。

    实行这种继承法,必须首先严格区别嫡庶关系。

    例如,天子世世相传,每世天子都是嫡长子继承父位而为第二代天子,奉戴始祖,是为“大宗”。

    其同母弟与庶兄弟封为诸侯,是为“小宗”。

    每世的诸侯也是由嫡长子继父位为第二代诸侯的,奉始祖为“大宗”。

    他的诸弟封为卿大夫,是为“小宗”。

    每世的卿大夫也是嫡长子继父位为第二代卿大夫,奉始祖为“大宗”,他的诸弟为“士”,是“小宗”。

    士的嫡长子仍为士,其余诸子为庶人。

    诸侯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其本国为大宗。

    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但在其本族为大宗……

    所以,凡大宗必是始祖的嫡系子孙,而小宗则或宗其高祖、或宗其曾祖、或宗其祖、或宗其父,而对于大宗则都为庶。

    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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