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难题 (第5/6页)
个子还是她的男朋友呢,而她是大个子的女朋友,或她被置于他的保护之下。否则为什么大个子一出现就找刘通的麻烦呢?这伙从候船室门外冲进来的人也一样,一进门就冲刘通他们过来了,如果不是被人招来的那就奇怪了。至少他们与大个子认识,看见大个子力斗一个大个子,还有他的三个同伙,于是不由分说地过来帮忙。大个子在他的同伙出现之际也需要摆出一副恶斗的模样,而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磨磨蹭蹭了。他努力去拧刘通的胳膊,如果单论力气,刘通不是大个子的对手,但由于他个子高大胳膊虽被拧到了背后大个子却举不上去,因此并不能构成严重的威胁,刘通依旧傲然挺立着。并且这时候双头和篓子已决定不走了,他们再也不能坐视刘通与大个子的搏斗。双头机警地闪到大个子身后。一个瘦高个跨下摩托车就往里面冲,他一面拨开众人一面嚷嚷:“在哪块?在哪块?”实际上,他早看见了刘通他们,根本没有必要问。这时候候船室里的乘客都已通过了检票口,空旷的大厅里只剩刘通他们以及大个子,没有更多的人(除了与瘦子一齐进来的那伙男女),因此瘦子所谓的拨开众人只不过是一种想象。 由于并没有什么众人,他那拨开的动作就像在划水。他左划一下右划一下就到了刘通前面。瘦子一面划水一面蹬脚,把脚上的一双红颜色拖鞋甩掉了。那拖鞋蹦起半人高落在两文远的地方,另一只朝着不同方向,其飞行高度与距离与第一只拖鞋相仿。总之,两只拖鞋造成的效果好极了,大有先声夺人之势。需要一提的是:某种样式的红塑料拖鞋是当年曼谷小流氓的必备之物,标记性服饰,谁要是穿了一双那样的红拖鞋老百姓见了必然敬而远之。瘦子将红拖鞋蹬掉类似于打架之前卷袖子摘手表之类的仪式,可见他是多么地理解红拖鞋,把它的功用简直发挥到了极至。 瘦子赤着脚,作出一副拚命的架势,上来便打。他的拳头还没有够着刘通突然惊叫一声,原来一脚踩中了地上的碎玻璃。瘦子落脚之处正是老天丢汽水瓶的地方,一脚下去顿时鲜血淋漓,瘦子立刻失去了战斗力。他大叫“英子英子”,这时一个染了黄发的女人挤过来,可能是他的女朋友,刚才坐在摩托车后跟瘦子一起过来的。 瘦子对那女人说:“英子啊,我的脚受伤了。”英子就骂他:“你叫个鬼叫!” 瘦子大怒,骂那个叫英子的女人道:“你这个傻子,看老子打不死你!”于是两人骂得不可开交,暂时没人理会大个子和刘通的纠缠了。倒是老天他们颇为关切地察看了瘦子的脚,应该说的确伤得不轻。伤处在右脚大脚趾一侧的脚趾上,血流了一地,估计那脚趾即便还在脚上也不过连着一层皮了。老天心中得意,于混乱之中搜寻到双头和篓子二人的目光,三人不禁会心地一笑。他们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不计前嫌,提醒瘦子快去医院。老天还试图教会华子一种止血方法,用以给瘦子止血,必要的时候他甚至愿意亲自操作。也许他们的和平攻势太过份了,让对方觉得受到了嘲弄(当然他们也确有嘲弄瘦子的意思,只不过说着说着被自己感动了,以为眼下是一个化干戈为玉帛的良机),甚至大个子也放弃了刘通,跑过来制止老天们的离间之计。 老天颇为心虚,生怕大个子说出那地上的玻璃来自一只汽水瓶,而汽水瓶是他老天砸碎的。当然大个子并没有看见老天砸汽水瓶,但如果他聪明的话完全可以想到:汽水瓶是老天或老天们砸碎的。即便想不到也可以这样诬陷他们,如此一来必能激发瘦子他们的斗志。实际上,老天他们的处境危险得很,不仅是大个子,随便大个子或瘦子一伙中的谁说那汽水瓶是他们砸的他们就完了。然而连大个子都想不到这条妙计,瘦子和其他人就更甭提了。在老天看来,大个子显然是他们中的聪明人。聪明的大个子一口咬定刘通的包里面有东西,因此要把他们(刘通和王双头和篓子)带到警察值班室去。 双头和篓子二人表现出一副坦然的样子,肯定地说刘通的包里没有任何东西。他们问大个子:“要是没有东西怎么办?”大个子说:“没有东西我把眼睛抠出来给你们看!”他一心要把老天他们弄出候船室,到外面的街上去。老天十分焦急,因为他知道刘通的包里确实有大个子所说的东西(因此他觉得大个子在那伙人中最聪明),这事儿只有他老天和刘通知道。 本来那东西并无所谓,只不过版本稀有,经过复印,模样像是手抄本。再加上掐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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