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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这糖稀冻得脆,一咬便嘎嘣响;而山楂却不同,咬到嘴里,酸酸甜甜的,激牙得很。 虽说沈晚捂着腮帮子,直跺脚,但手里还是不肯放下这糖葫芦,直到一口一口吃到肚子里,才心满意足。 季风看着她这馋样,不禁觉得有些好笑,轻轻用手帮她顺着背,:“你慢慢吃,又没有人跟你抢。这么着急做什么?吃完了去买就是了。” 沈晚翻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赶紧把最后一个糖葫芦吞进去,道:“不知道刚才谁吃了我三个冰糖葫芦呢!你还好意思说没人跟我抢?有的人真的是厚脸皮!” 季风倒也不生气,“不过这么甜得东西可不能多吃了,对牙不好。” 沈晚根本懒得理他,只送了他一个傲娇的背影,整个人拽得很。 季风抽了一口气,这姑娘还真是有气死人的本领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冰糖葫芦,安排一下! ☆、年夜饭 季风隐隐约约听到背后有人叫他,只道是自己听错了也没管。 沈晚戳了戳他:“夫君,那边有个卖栗子的大娘好像在叫你?你怎么也不搭理一下?” 季风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农妇模样的大娘正向他摆着手,十分激动的样子。他也是好奇,这么多年没回来了,居然还有人记得他?遂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快步走去。 只听那人道:“小表弟?你怎么都不认识我了?这才多久没见,就忘了我们这些穷亲戚?”那人从头到脚都看起来脏兮兮的,也不知是不是炒栗子的碳太容易染色,竟然整个脸都是黑的,更不用说手了,粗糙无比还有着无数裂痕。风霜刻在了脸上,也在眼睛里,挡也挡不住。 “大表姐?”季风诧异道,“你何时在这里卖起了栗子?” 那女人笑嘻嘻,道:“都卖了好几年了,你这么久未回来,当然不知道了。” 季风打了个哈哈,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心里的疑惑更深了一层。 谁不知道这大表姐可是季老大家的的掌上明珠,骄纵蛮横,不可一世。季大娘老来得女,稀罕得很,更是把她宠上了天,季风小的时候可没少被她欺负。 她比他大个十来岁。他尤记得这大表姐在他还未离开季家时就订了亲,对方还是个好人家,难道对方破产了?还是失势了?怎么现在却沦落到了街边卖栗子? 季风脚跟半旋,正准备走,背后却平白多出了一道人影。 只见这人也是普通农夫的样子,憨厚老实得很,衣着朴素,可是不知怎的却给人一种不凡的气质。季风对他有印象,可是不知怎么却始终想不起来。 “小兄弟,请留步。”那人咧嘴笑着,露出一颗虎牙,“我是季烟的丈夫,刘力,初次见面,怎么能不尝下我家的栗子?” 季风回头:“原来是表姐夫?”这名字当真是陌生,一丁点也没有听过,可能真的是认错了吧。 ,遂道“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沈晚倒是一点也没有注意到季风的起伏异常的情感变化,一门心思放在了这个糖炒栗子上。 不知为何,自从变了身子,她的鼻子就比以往灵敏了不少,能清晰地分辨每种食物的味道。刚刚大老远地就闻到这糖炒栗子的香味了,是一种给人温暖的味道。 刘力面前支起一口大锅,里面盛满了大如玉米豆的粗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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